月
第一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宣传、动员、培训以及验货点设施安装、设备维护、调试,增加验货人员、“绿色通道”政策等,实施初期运行阶段。
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广泛宣传,对全体员工进行动员、培训。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横幅、发布“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全方位做好“绿色通道”政策的各项宣传和解释工作;召开动员大会,对全体员工进行动员;对“绿色通道”政策、注意事项等进行培训,根据相关政策对“绿色通道”政策试运行,逐步规范收费秩序,同时对试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总结、完善。
第二阶段:1月1日-3月31日:实施提高阶段。
按照管理中心统一部署,积极加大工作力度,配合“绿色通道”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绿色通道”查验程序,加大现场稽查力度和处罚力度,加大对假冒“绿色通道”车辆逃费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春运期间正常的车辆通行秩序和收费秩序。
第三阶段:4月1日以后,持续巩固阶段。
继续按照第二阶段的要求,贯彻执行运输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转入常态化实施阶段。
九、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要严格“一把手负责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建立“绿色通道”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现场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切实把运输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强培训,做好服务。坚持做到文明服务、廉洁自律、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宣传到位、程序到位、执行到位、监管到位。各收费站在具体执行时,要加强“绿色通道”政策和操作的相关培训工作,真正把政策学习到位,标准理解到位,贯彻落实到位。对于有困难的司乘,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对政策有疑惑的司乘,要耐心解释透彻,防止因政策宣传、解释不到位而引起矛盾激化和投诉发生。
(三)加强统计、科学分析。密切关注收费数据,尤其是车流量的动向,做好收费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并将数据及时上报管理中心通行费管理处。
(四)充分发挥“路警四联合”作用,保障畅通,打击逃费。科学调配人员,开足道口,确保收费道口畅通,并联系各地公安、交警单位对绿色通道工作提供支持,建立路政、公安交警的联动工作机制,对违反绿色通道政策、拒交少交通行费、恶意堵塞收费车道、强行闯卡、殴打收费工作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扰乱正常收费秩序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路政单位要积极发挥“路警四联合”的作用,组织保障车辆及人员,加大现场处置力度,维护收费站正常工作秩序,确保验货点正常运行、道路畅通。
(五)严格稽查,奖罚分明。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和专项稽查,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畅通,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表彰。同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凡有下列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1、不执行“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妨碍鲜活农产品流通和“绿色通道”畅通的;
2、未坚持文明服务、依法依规办事,造成有理投诉或给管理中心带来负面影响的;
3、虚报、假报、错报“绿色通道”信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未按规定程序擅自执行“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
5、伙同、串通、协助司机利用“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偷逃通行费的;
6、涉及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营私舞弊、敲诈勒索、贪污受贿等构成违法违纪行为的;
7、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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