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方法,变灌输式教育为启发、引导式教育,培养干部学习兴趣,转变被动学习态度,主动学习掌握新知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要把准干部的思想脉搏,抓好“零距离”谈心教育,加强与干部的思想沟通和交流,了解干部的思想,解决干部的实际困难,增强队伍的凝聚力。通过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监督制衡权力,防止腐败堕落,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最好的保护,最真诚的帮助的思想,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质,疏于监督是失职。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同时,要创新奖惩考核机制。通过建立完善思想*教育目标责任制,推进思想教育、党风廉政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
(三)完善制度建设,创新和规范“两权”监督机制
“两权”监督工作是一项难度较大的系统工程,是坚持“带好队、收好税、执好法、服好务”,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基层和党风廉政“三项建设”的保障措施。只有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针对容易产生腐败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建好规章制度,创新和规范监管机制,才能使“两权”监督具有可操作性。
1.不断建立健全“两权”监督工作制度。要通过深化征管机构改革,划清机构、部门、岗位的职能和责任,使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不存在盲点、交叉点,为“两权”监督奠定坚实的基础。
2.完善制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在税收执法权方面,要重点抓好个体税收定额的核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稽查、出口退税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分权制约。在税务稽查环节,要严格实行选案、实施、审理和执行四权分离。选案环节,要充分运用纳税评估软件,人机结合,科学选案,防止漏选、重复选和人情选案、关系选案、报复选案等;检查环节,要加大对稽查案件的抽查复查比例,严格实行稽查小组工作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审理环节,对审理部门已审结的案件进行抽审,并进行集体审理制度,减少自由裁量权,力求做到不同问题不同处理,相同问题相同处理;执行环节,要加强内部质量考核,对执行情况实行机控与人控相结合的监控机制。在个体税收定额的核定管理上,实行征税的不定税,定税的不征税,并对已核定的定额定期公示。在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上,要严格按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对申请企业实行实地核查,防止假冒企业产生。
在行政管理权方面,要围绕“人、财、物”三项管理权,在合理界定各级权力的基础上,依靠制度实施制衡。一是严格民主集中制度,加强对基层“一把手”的管理,对人、财、物等重大事项严格集体审议制度,书面记录审议情况,防止一个人说了算;二是创新竞争机制,强化对人事管理权的监督。在干部的任免上,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见习、晋升公开、干部交流、岗位轮换等制度,消除任人唯亲,搞小圈子,跑官要官等腐败现象。三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使事权与财权相分离;四是对大宗物资的采购,按规定程序实行公开招标,公开竞价的办法,择优选择,节支增效,对基建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和预决算,严格执行决算审计和基建财务审计,防止不廉行为的发生。
3.全面贯彻落实责任追究制,确保监督到位
追究能否到位是决定“两权”监督能否落实到位的关键,也是解决监督中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的有效措施。落实责任追究既是对权力实施监督的重点,同时也是一个难点,难就难在它是权力监督全过程中最实际的部分,直接触动个人和单位的切身利益,是落实“两权”监督工作中难度最大的环节。因此,只有在抓责任追究的落实上狠下功夫,认真解决落实责任追究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排除落实责任追究中遇到的干扰和阻力,在落实责任追究上取得突破,才能使“两权”监督得到真正落实。
(四)找准监察重点,抓好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在新形势下,要注重研究“两权”的运行规律,以及税务人员违纪违法的特点,加强与稽查、征管、人事、财务等相关部门以及当地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对关键部门、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和易发、高发、多发性问题实行重点监控。重点围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个体双定定额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使用、税款征收、稽查处罚、出口退税审批等方面进行。要查行政处罚环节,看有没有滥用职权随意处罚和以税谋私等问题;查税收环节,看是否存在主擅自越权减税、免税和混淆入库级次问题;查纳税定额环节,看有没有“暗箱操作”、“吃拿卡要”等违纪问题;要注意检查领导干部在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等方面有无贪污受贿的违法行为以及领导干部违反*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
为提高监察针对性,还必须不断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诬告陷害他人的案件,也要严肃查处。对查实在行使“两权”过程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等行为,要给予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一定的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法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要通过加大惩处力度,使“两权”监督发挥真正的效力,彻底克服“写在纸上、喊上嘴上、挂在墙上”的形式主义。
(五)推行政务公开,深化“两权”监督。
“两权”监督内容多,范围广,只有通过各种途径推行政务公开,才能让社会各界群众,包括广大税务人员,明白“两权”监督的内容形式,前因后果,使“两权”得到真正监督,起到应有的作用。
对外,税务机关要公开税收政策、办税要求、手续、流程、服务标准、服务承诺、纳税人义务和权利等,使纳税人清楚自己应该履行哪些纳税义务,应该怎么去履行纳税义务,以及税务机关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去做等问题,从而奠定纳税人对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的监督基础。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个体“双定”工作,要努力做到公开定税标准、方法、程序、结果,以及管理员的名单、诉电话。在税收执法中,要向纳税人公开检查*、公开违章事实、处罚依据、处罚金额。要广泛公开、宣传投诉、举报电话,增强群众举报意识。对群众举报涉税违法案件,发现线索,一查到底,不管涉及到哪级干部,坚决依法惩处,决不姑息迁就,并及时反馈举报人,增强群众监督举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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