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招聘渠道 招聘工作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渠道:
1.互联网
2.参加人才招聘会
3.大中专院校
4.公司内部选拔聘任。
第五条 工作程序
1. 用人部门或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实际需要,提前(招干一个月,招工一周)向人事总务部提出申请,并填写《人员需求计划申批表》(具体格式附后)。
2. 人事总务部对递交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核,呈报总经理批准,然后根据用人部门所需人员信息制订招聘计划,对外发布招聘信息。
3.人事总务部对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并统筹安排筛选后的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初试通过的人员将在一周内进行复试。
4. 总经理与人事总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商议,并决定录用合适人员。由人事总务部向被录取人员发出录用通知及上岗时间。
5.人事总务部检验录用者有关*原件(*、学位证、学历证、毕业证、技能证书、职格证书及荣誉证书等),并复印归档。被录用人员填写《员工登记表》(具体格式附后),进行上岗培训。
6.被录用人员上岗培训后即进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后被录用人员要提交工作总结,填写〈员工试用考核表〉(具体格式附后)。由人事总务部办理劳动合同事宜。
第六条 组织规定
1 . 一流的企业必须有一流的人才,一流的人才来自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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