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坚持加快科技和体制创新。引导组织龙头企业加快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和应用,并建立健全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后劲,这是龙头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动力。三是必须坚持政策扶持。农业是弱质产业,农产品加工增值率低、效益差,必须按照“扶持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要求,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扶持特别是资金扶持和金融服务,这是龙头企业发展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四是必须坚持不断完善利益联接机制。为保证龙头企业获得充足和符合质量标准的批量原料,龙头企业与生产基地和农户必须逐步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接机制,形成松散或紧密型经济利益共同体,这是龙头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先进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带动能力弱。2004年,全市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为298家,而我省的潍坊、烟台分别有1054家和874家;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仅36家,而潍坊、烟台过亿元的分别有109家、101家;带动各类生产基地320万亩,参与产业化经营农户76万户,而潍坊、烟台产业化生产基地分别达到953万亩、520万亩,参与产业化经营农户分别达到147万户、201万户。我市的农业龙头企业除了太阳纸业、绿源公司、菱花和雪花等企业规模较大之外,总体上看规模小,水平低,带动力差。象临沂的金罗、烟台的龙大、潍坊的得利斯、寿光蔬菜集团等规模大、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的企业很少。
二是农业龙头企业产品链条短、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低。从横向看,企业产品研发能力低,新开发产品少,农产品专用程度和品质不能满足加工业发展的需求;从纵向看,绝大多数龙头企业缺少精深加工技术和设备,加工增值链条短,产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低,应对国际市场的能力比较弱。在全市298家规模以上龙头企业中粮棉油加工型企业132家,占43.6%,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禽、肉、渔、果、菜精深加工企业少,带动力不强。
三是农业龙头企业档次低、水平差,市场竞争力弱。我市龙头企业的生产基地和产品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低,品牌和质量意识不强,企业产品注册商标和取得认证的产品为数不多,市场占有率低,竞争力不强。我市的龙头企业,虽然也有一些品牌,但知名度高的少。另外,在产品质量上也存在一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出口。全市农产品出口创汇占全省农产品出口创汇额的比重多年来一直在1/42左右。而我省的潍坊和烟台分别达到8.7亿美元和11.5亿美元。全市298家龙头企业中达到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标准的仅9家,占全省188家的4.8%,而潍坊、烟台分别有30和29家;国家级的仅有菱花味精集团和兖州绿源公司2家,潍坊、烟台分别有6家、5家。
四是利益分配机制不健全,与农户关系不紧密。龙头企业与生产基地和农民的关系松散,不同程度地存在产销脱节,没有真正结成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龙头企业的带动辐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合同农业、订单农业、保护价收购仅在种植业、林果业和畜牧业少数产品中实行,且时常发生违约行为,在其它产业产品中刚开始破题,覆盖应用的范围和数量少。在较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和水平的提高。
五是合作经济组织发育缓慢,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低。农村各类中介组织发展缓慢,目前加入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仅占全市农户总数的8%,而且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没有产权关系的松散型自我技术服务性团体;农产品行业协会较少,现有的行业协会大都带有一些行政色彩,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农民组织化程度低,也制约了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三、下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思路和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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