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都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幅度地增加对龙头企业的投入。加快龙头企业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已成为新阶段、新时期实现农业现代化、国际化的客观要求和促进农民增收、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措施。按照“扶持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促进龙头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着眼于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支持和保障,围绕“一个目标”、突出 “两个重点”、把握“三个结合”、加快“五个创新”、实现“六个突破”。
一个目标”就是把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通过三年左右努力,力争实现农业龙头企业大发展、大突破、大提高,全市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400家以上,争取有更多的企业进入省级、国家级行列,50%以上的农产品实现加工增值,优质农产品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销售额有较大幅度增加,70%以上的农户纳入产业化经营,农民来自产业化经营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
“两个重点”就是突出量的扩张和质的提高。“铺天盖地”扩总量,加快龙头企业发展;“顶天立地”上规模,加快龙头企业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由主要靠外延发展向内涵发展转变。
“三个结合”一是宏观调控引导与微观放开搞活相结合,逐步建立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企业带动基地、基地连接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格局;二是点上局部突破与面上整体推进相结合,抓好骨干龙头企业、出口创汇重点龙头企业和成长型新建龙头企业发展和局部突破的同时,及时总结推广点上经验和模式,推动面上龙头企业的建设发展;三是长远规划与当前工作相结合,着眼长远搞好规划布局,立足当前抓好扶持政策措施落实。
“五个创新”即围绕增强龙头企业规模、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加快扶持保障制度创新;围绕提升龙头企业产品质量、档次水平,加快科技创新;围绕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和产业化经营方式,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围绕增强市场开拓能力,加快营销方式创新;围绕完善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利益连接机制,加快合作经济组织创新。
“六个突破”就是按照谋划长远、立足当前的要求,工作中努力实现“六个突破”:
(一) 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在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上实现突破。围绕不断增强龙头企业对生产基地和农户的带动能力,加快膨胀龙头企业的规模和实力。按照一手抓量的扩张,一手抓质的提高的要求,“铺天盖地”扩总量,加快龙头企业发展,“顶天立地”上规模,不断提升龙头企业档次水平,尽快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要通过扩大开放引进、抢抓项目新上、发展民营经济培植等多种形式发展一批“大高外”龙头项目;通过改制重组、高新技术嫁接改造壮大规模培强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对进入全国重点龙头企业行列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做好工作,创造条件,争取上市,加快融资;对规模以上龙头企业,特别是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和出口创汇型企业,要加大帮扶力度,组织工作组,研究发展规划,落实帮扶措施,加强与国内跨国集团的联合与合作,迅速膨胀规模,打造一批能够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超大型骨干企业集团,力争今年全市销售收入过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40家,省级龙头企业达到15家。对有发展潜力的成长型中小企业,要搞好引导和扶持,促其尽快上规模上水平。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建立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投资保障机制上实现突破。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必须尽快构建起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支撑和投资保障机制。一是认真落实好中央和省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资金和优惠政策。二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增加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的投入。市财政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选择扶持100家辐射带动能力强、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重点龙头企业,特别是要对50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0家出口创汇重点企业给予重点扶持。根据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实际,择优选择一批重点龙头企业特别是50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进行扶持。各级要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性作用,通过贷款贴息、技改扶持、建立经营风险基金等多种方式对龙头企业进行扶持。逐步提高农业龙头企业基本建设投资在整个基本建设投资中的比重,特别要增加对骨干龙头企业的技改投放。财政支农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以及其它有关开发项目,实行捆绑使用,要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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