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通过提供特许经营权和实行招标承包等方式,吸收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房地产开发、旧城改造和新村建设。
建议市委、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小城镇招商引资工作的力度,提高优惠政策的透明度,并保持其稳定性。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要简化手续,强化服务,严格筛选项目,把那些科技含量高、能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回报丰厚的项目拿出来招商。同时,要求市直有关部门从资金和政策上,加大对重点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特别是文、教、科、卫、体等方面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7、要逐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在城镇化进程中要特别强调维护农民利益,尽快建立小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对小城镇建设中耕地被占的失地农民,要分类解决保障问题,积极创造就业机会,建立促进就业责任体系促进就业;政策引导全面推进就业;完善就业服务网络,规范市场就业等措施解决非农就业问题。配套解决土地处置、农民户籍转性问题。要建立可靠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序地引导农民离开土地,同时将农民的户籍由农业转到非农,完成从农民向市民的根本转变,实现落实保障、土地置换、户籍转型"三联动"。
建议市委、市政府将现有的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制度延伸到小城镇,包括落户小城镇的农户。逐步建立起以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为主体,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管理和服务社会化,覆盖包括进城镇 农民在内的各类企事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的统一的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只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顺利进展,才能使进城农民彻底割断对土地的依赖关系,放下包袱进城镇 创业。
8、要抓好示范乡镇,以点带面推进城镇化进程。由于我市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高,农村人口数量大,要想一下子大幅度提高城镇化水平是不现实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找准进一步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切入点,以现有的县城和少数中心镇为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防止盲目铺摊子。同时,还应科学地选择若干个不同类型的城镇化建设试点,分别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相应集中人、财、物以及信息支撑等管理要素予以支持。并通过总结试点示范乡镇的建设经验,以点带面推进全市城镇化进程。
建议市委、市政府重新调整充实市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明确我市城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进程,并进一步深入研究相应的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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