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是必然的,但又不是每次违章都造成事故,这就对违章人员造成一种侥幸心理。另一个方面,又存有利己性的一面,表现为有时习惯性违章会对违章者带来利益。主要表现为,偷工减料,投机取巧,有时会省时省力,任何习惯性违章都是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与规程措施、集体利益相对立。
② 现场管理过程中的“公开性”。由于现场管理人员摆不正安全,生产,效益的关系,所以有时为了完成任务,现场管理人员对“三违”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加监督,视而不见,任其自由发展,使得“三违”在施工现场半公开化,领导和专职安全监察人员在场时倍加小心,按章操作,离开时,违章蛮干。由于班组长和职工相互保安,相互监督的意识差,久而久之形成了“违章现象都知道都不管”,得不良习惯。
③ 故意性。习惯性违章,并不都属于无知,而且在某种思想的支配下明知故犯。班前会,安全教育规程培训活动,领导一讲安全就心烦,认为都是老一套,认为天天都是老一套,把规程、纪律看成是束缚自己手脚的条条框框,产生了一种逆反心理。出现事故,对规程规定,安全管理制度都知道,就是在操作中不按规程去做,明知故犯。
④ 随意性。违章人员法制规程观念淡薄。安全技术知识掌握得少,自我保安意识差,存在着侥幸心理。在行为上表现出随意性,按自己的意志行事,不考虑后果,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⑤ 隐蔽性。“三违”本身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三违者往往是不公开的,多数是背着领导和安检人员的监督暗暗的行事,其本质是虚伪的,行为是隐蔽的,抓时机钻现场管理松懈,监督检查不严和时间差的空子。利用多数手段为自己打掩护,所以有的违章现象,在不出现事故时,有时很难发现。虽然在查处惩处“三违”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仍有一部分仍未发现而“漏网”。
⑥ 腐蚀性。“三违”在某种程度上可获得物质和精神上的收获,有的管理者在考核职工的岗效时,口头上是坚持“安全第一”实际是还是把生产任务完成得好坏作为硬指标,只看结果不看操作过程和管理过程,以完成任务的好坏来评价某班组和个人,使对个别安全意识薄弱者,具有很大的诱惑力,导致“三违”屡禁不止,同时又影响了周围的职工,特别是个别现场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和腐蚀性更大,生产任务完成好并不是必须违章,而各别人属这种现象。
2、 习惯性违章的危害性和后果是:①容易造成各类事故人员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⑻从近年来我公司发生几起重伤和伤亡事故,如:郝洪峰蹬电瓶车触电死亡;杨玉清蹬电瓶车造成重伤;马德清处理车落辙因站位不对造成的重伤;徐文山斜井蹬矿车伤亡事故等都是习惯性违章造成的严重后果。②造成安全第一思想的淡化。因为并不是每次违章都能带来事故和造成严重后果,这就是违章者对安全产生麻痹和侥幸心理,条件具备时就会出现违章现象。③由于违章具有隐蔽性和腐蚀性的特点,有的习惯行为上可能带来一些效益,所以违章者在查处惩办违章严时,也就是抓安全力度大时,会小心从事,稍有松劲,就会铤而走险,同时又影响着周围的人,容易产生不良风气,致使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等出现滑坡。
治理习惯性违章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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