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基础性工程。
文明生态村建设的原则和方法
科学规划,健全机制,为文明生态村建设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海南省委、省政府把创建文明生态村列为每年为民办的实事之一,提出用5—8年的时间把全省半数以上的自然村建成文明生态村的目标,制定了文明生态村建设规划和基本要求。各市县也普遍制定了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实施方案,确保了文明生态村建设科学、规范地持续推进。同时,各级党委、政府把文明生态村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把这项工作的业绩作为干部年度工作的考核内容,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
求真务实,因地制宜,使文明生态村建设始终保持旺盛的创造力。在创建活动中,坚持按科学规律办事,反对盲目攀比,杜绝“形象工程”,真正办实事、求实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各地的发展水平,不搞绝对统一、绝对量化的标准;坚持求真务实,在创新中求突破、求发展。文明生态村建设从起步时的整治村容村貌、改变脏乱差的状况,到发展沼气池、特色种养业和庭院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从单一自然村的创建,到提高文化设施、基础设施的利用率,开展几个村的“连片创建”;从改变农民群众落后的生产、生活习惯,到提高农民群众的文化素质、文明程度,解决农村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等综合问题;等等,都是广大干部群众在实践中的创造,为文明生态村建设不断注入新的内涵,创造新鲜经验。
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为文明生态村建设夯实群众基础。广大农民群众既是创建文明生态村的受益者,也是文明生态村的创建主体和动力源泉。注重典型引路,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是这项活动的一大特点和行之有效的方法。在创建文明生态村的过程中,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创建工作典型,介绍创建经验。许多市县、乡镇自发地组织干部群众到文明生态村示范点参观学习。
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文明生态村建设的强大合力。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全力协作,广泛开展城乡共建、工农共建、军警民共建、各党政机关“包点”共建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加大了对创建地区的扶持力度;同时发挥海南侨乡的优势,欢迎华侨捐资建设。在资金来源上,采取政府支持一点,农民自己拿一点,外出干部、经商人员、海外华侨捐一点的“三个一点”方式,保证了建设资金的及时到位。
创建文明生态村的启示
坚持科学发展观,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发展理念随着实践的发展而深化,又指导着发展实践。通过学习和实践,我们认识到,尽管改革开放20多年来海南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城乡差距大、农业基础薄弱、农民收入水平低、农村发展滞后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越来越明显。文明生态村建设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在认识上的重要升华,它赋予创建文明生态村的实践以更丰富的内涵和更强大的生命力。
坚持在工作理念、内容、形式上不断创新,构建做好农村工作的综合载体。在新的发展阶段,进一步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必须在工作理念、内容、形式上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文明生态村的创建,以整治环境为切入点,以保护生态、发展循环经济为核心,以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为落脚点,构建了一个符合省情民情,促进农民文明富裕、农村繁荣稳定的综合载体。它把环境治理、科技培训、庭院经济、计划生育、禁黄禁毒、社会治安等结合起来,并重点实施“三延伸”——向社会治安问题较多、矛盾纠纷集中的村庄延伸;向党群干群关系紧张、工作推不开的村庄延伸;向生产生活条件落后、经济贫困的村庄延伸,取得了很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使文明生态村建设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文明生态村建设,是一个不断实践、不断总结、不断提高的长期的农村改造工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扎实推进、讲求实效,杜绝一切表面文章。在创建过程中,必须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正确政绩观,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创建工作的衡量标准,使文明生态村建设真正符合农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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