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农业税后应注意的六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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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县乡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都是清一色的回乡大中专毕业生或者是部队转业青年。这些人是在国家人事计划分配政策指导下,通过正常渠道安插进来的,他们的工资性收入虽然不高,但却享受惯了政府机关无所不包的福利待遇,因此减谁、留谁可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与此同时,县乡政府机关越是超编人员的关系越复杂,因关系网带来的人情阻力甚至比政策威力还要大。如果说取消农业税只是断了县乡干部的“财路”,那么精简机构和人员就是切断其“后路”,因而推进县乡机构改革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综上所述,我国在现阶段或者说得更具体一些,在县乡机构改革、人员精简和政府职能转变完成前的“阵痛期”,正确处理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的重点,是集中全力保持社会稳定;而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能力允许的前提下,关键是如何把“好钢用在刀刃上”。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认识与判断,针对大多数省份争相宣布取消农业税的大好局面,千万不要盲目乐观。当务之急是要认真研究和制定出近期内的“农村改革优先序”,一定要把保持整个社会稳定放在各项改革和农村工作的首位,把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现有的机动财力集中起来,全部用于支付县乡机关干部“人头费”和保障政府正常运转的经费。同时,下决心适当合并行政村和村民组,在严格核定“农民干部”编制和总人数的基础上,调整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将村干部和村民组长的报酬所需资金列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适当提高标准,实行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到县、控制到乡、落实到村,设立“村级组织经费专户”,直接用于支付村干部和村民组长的工资性报酬、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五保户”供养,并且保证按月支付、兑现。 具体讲,全国目前有70多万个行政村,平均每个村配备5名专职农民干部,总人数大约为350万人,每年人均工资为4000~6000元(相当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3倍),政府支出每年估计在140~210亿元之间。加上60 0多万个村民组长,每年人均补贴金额为500元/人,每年需要大约30亿元左右,上述两项合计为170~240亿元。这对于9亿农民这样庞大的人口群体来说,不管是从经济上算账还是*上算账都是合算的。此外,对离退职村干部应采取“ 区别对象,划分标准,分步实施,有先有后”的解决方案,逐步落实他们生活待遇的问题。总的看来,我国目前解决13亿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还不大可能,但可优先考虑把离退职村干部纳入“低保”救助对象。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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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个公文方案: 在纪念“五四”运动八十六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下一个公文方案: 在投资环境说明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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