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纠纷多 农民种田维权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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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官司不一定胜诉,往往很有把握打赢的官司,在实际操作中因种种原因而输了官司,而事实也是如此。加之一些农民将土地交给村、组时,也没办过什么手续。村、组交给代种户时,也未办什么代种手续,真正打起官司来显得被动,且判决时间拖得又长,执行也难。一场官司往往还未下地,田地种植的季节不等人不说,又被代种者抢先种了,劳民伤财,耗费人力、物力。 三则怕打击报复,结怨成仇。农民们说:“一场官司结一个冤家对头。你今天去法庭告了他,他明天就阻止你放水、过水,或者毒害牲畜等打击报复是现成的事。因为田挨田,地连地嘛!还会记你一辈子仇。你说告代种户侵权吧,田是村里交给他代种的。你告村里违约吧,村干部会辩称安排人代种是为了不让田地抛荒(起诉侵权的对象除侵权户外,还应把村委会列为被告是民事诉讼中追加的“第三人”——笔者记)。本是有理有据打官司。你起诉了村里却得罪不起村干部。你不告村干部,他们还能主持公道帮你说说话。可一旦告了他们,他们会百般为自己辩解或完全站在被告一边为被告说话,也不主持公道和正义了。从此,邻里关系、村民关系和干群关系都会搞得很僵。”因此,绝大多数农民都不愿意打官司。 土地历来被视为农民的命根子、饭碗子,如果农民没有土地经营种植或有土地经营权而争不回自己的承包地,纵然再好的富民政策也势必会影响农民的生产、生活、生存乃至整个农村社会的稳定。眼下,农村正值秋播季节,农民等田要种。因而,当前重视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维权工作已迫在眉睫!鉴于目前农民的困惑与窘境,笔者特撰写了这篇微型调查,旨在引起农村基层组织的高度重视和注意。同时笔者建议乡镇一级应尽快组织、成立一个“土地承包经营维权组织”(该组织还应承担对农民种田时放水、过水纠纷或以此为报复形式的维权义务——笔者注),迅速对所属各村、组农户的土地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还田工作,对该退耕还田的代种户要现场勒令退耕还田。并积极鼓励、帮助、支持农民依法维权,增强赢官司的信心。对于那些无理抗拒的“钉子户”或打击报复者,一经发现,严惩不担同时拿出硬措施,制定硬性规定,谨防类似问题的再度发生,以确保广大农民正当、合法的土地经营权益不受侵犯而努力!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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