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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蓬溪县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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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蓬溪县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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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后减负工作的新形势,蓬溪县委、县政府认真分析税费改革后减负工作出现的新特点,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加强对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完善“一事一议”制度,严格限定议事范围,严格规范议事程序,严禁乱议、乱筹、乱用,切实保护了农民的合法利益,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主要措施 (一)严格控制“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对象和标准 县委、县政府决定,取消农村劳动力“两工”负担政策后,在村级范围内兴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需要农民出资出劳的,应通过“一事一议”向农民筹集。筹资筹劳的具体对象和标准为:一是向农民筹资实行上限控制。即以村为单位全年人均筹资不得超过15元,按照受益的对象分摊到户。二是向农民筹劳每个劳动力全年承担劳务的数量不得超过10个标准工日。农村劳动力是指农村中具有劳动能力的18至55周岁的男性、18至50周岁的女性农村居民,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复员退伍的伤残军人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村民不承担筹劳任务。向村民筹集劳务时应以出劳为主,严禁强制农民以资代劳。2005年向农民筹资或筹劳二者只能取其一,即农民承担了筹资任务的村,不得另向农民筹劳;承担了筹劳任务的村,不得另向农民筹资。 (二)明确“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使用范围 通过“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和劳务应用于本村范围内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修筑村级道路、桥梁等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向农民筹集的资金和劳务不得跨村使用,不准用于发放村组干部工资、村级招待费用或其他开支;不准用于偿还村组债务、弥补村办企业亏损等不属于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的费用。lOCAlHosT (三)统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议事程序 蓬溪县政府制发的《蓬溪县村级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审议程序》规定,向农民筹资筹劳应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其主要程序为:第一,制定预案。需农民筹资筹劳的必办项目,其筹资额、工日等须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并作出预算后,方能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第二,方案讨论。筹资筹劳方案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召开的村民会议应由本村过半数的村民参加;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得到到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人员的同意。第三,上报审核。筹资筹劳的决定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应将筹资筹劳的项目及数额,填入《蓬溪县“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审批表》,连同会议记录、村民或农户签字盖章的原件等相关资料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第四,审批备案。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的筹资筹劳方案,应报县农民负担管理办公室审批备案。第五,填卡公布。经审核批准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标准,由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在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的农民权利义务监督卡上登记,村民委员会必须及时分发到农户,并通过广播或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向群众进行公布。 (四)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征收管理 1、向农民筹资分夏秋两季收取。向农民筹劳要在农闲期间使用,遇到防汛、抢险、抗灾等确需农民出劳的,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临时动用农村劳动力。 2、对家庭确有困难,不能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筹资筹劳任务的农户,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以上的村民同意,报乡镇审核批准后,可给予相应的减免。 3、收取“一事一议”资金要开具由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的“蓬溪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由乡镇统一到县农经中心领购,纳入村组账簿单据范畴,各乡镇要必须建立严格的领用制度,领新交旧,一式三联,“存根”交由乡镇农经站保存,切实加强管理。 4、“一事一议”所筹资金由乡镇村账乡镇管办公室统一管理和核算,实行乡镇管理,村组使用,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要建立健全由村民代表参加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筹资筹劳管理使用情况的审核、监督。“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预决算情况要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乡镇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公室审计后,列入村务公开内容,定期向农民群众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5、“一事一议”所筹劳务由村民委员会统一调度,并制定合理的劳动定额,以提高劳动效率。对外出打工或其他原因不愿投劳的,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以资代劳,每个工日折资5元,由村代为雇请劳动力完成。村民委员会要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投劳登记簿,对所筹劳务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规范管理,乡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 6、农民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筹资筹劳任务的,村民委员会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教育后拒不改正的由村民委员会向其发出书面通知限期履行。对逾期仍不履行筹资任务的,由村民委员会报请乡镇经营管理部门审核,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依照村规民约进行处理。 (五)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检查 县委、县政府制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通知》,县、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机构加大了对农民负担、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管理、使用及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到位情况的审计和执法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有事乱议”加重农民负担,“有事难议”影响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强行以资代劳或将“一事一议”筹资作为固定项目等现象发生,通过审计,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了我县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村劳动力“两工”负担政策后,“一事一议”作为税费改革后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从我县农村具体执行情况来看,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基层组织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重视不够。“一事一议”的实施主要依靠当地政府的一些政策为依据,在实际执行中缺乏可操作性,一些农村两委班子缺乏凝聚力,进取心不强,对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不关心,认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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