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不够,服务滞后,劳动力结构不适应市场的需要,使得劳力向外输出速度趋缓,甚至出现“回流”现象。
三、新时期实现农民增收的对策
研究和解决新时期农民增收问题,我们要确立新的工作着力点,在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生产经营水平上下功夫: 1、加快构筑区域特色农业新格局。要以调优、调高、调特为方向,推动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在稳定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加快实施肉牛、花卉苗木、无公害蔬菜、特种水产、优质粮油等优势产业布局规划,引导农民加快结构调整,尽快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的区域块状经济新格局。同时,对永丰蔬菜、泰和乌鸡、遂川板鸭、新干中药村、永新蚕桑、万安水产等已有一定规模的传统特色产业,要按照区域特色农业布局的要求,在市场的拉动下,逐步由专业户向专业村、专业村向专业乡、专业乡向产业带方向发展,打造特色主导产业新平台。
2、发展壮大加工流通型龙头企业。现代农业的效益,更多地产生于产后的加工和流通环节。要引导工商企业投资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围绕主导产业提高一批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加工型龙头企业,培育和建设像吉安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一批具有强大市场开拓能力的贸易型龙头企业,在永丰、泰和、遂川等优势产区改造和提高一批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并在全国大中城市建立展销、批发和配送中心,积极发展连锁经营,形成辐射国内外的农产品市场营销网络。引导龙头企业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按照“产业化促标准化”的机制,加快推广农产品全程的标准化生产技术,促进农产品由初加工向深加工、由粗加工向精加工、从数量型向质量型方向发展。
3、大力培育农业生产经营新主体。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土地使用权转让、入股、发展股份合作制和荒山、荒地、荒水、荒滩的使用权拍卖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股份合作农场,使他们成为现代农业的市场主体,提高农业家庭经营商品化、专业化和现代化的水平。积极鼓励和引导工商企业、龙头企业、科研单位、科技人员及其他主体,采取承租农地使用权等形式,投资建设特色农产品基地,形成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新型市场主体。
4、培育和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要按照“民有、民营、民享”的原则,积极鼓励龙头企业、农技组织、供销社、贩销大户、种养大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和合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健全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功能和机制,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力。同时引导有能力和实力的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牵头兴办农产品行业协会,把同类农产品的加工营销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组织进来,发挥其行业代表、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协调等方面的职能,共商产、加、销,同议质、量、价,提高行业的凝聚力和整体竞争力。
5、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推广新体系。要以优化主导产品品种为目标,健全良种培育、引进和推广体系,加快主导产品的品种改良,推广一批适宜区域发展的优质新品种。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培育和建设区域性的种子种苗基地,提高区域性主导产品良种、良苗的供种能力,提高主产区的良种覆盖率。加快农技推广体制改革,积极培育与区域化生产相适应的技术推广主体,创建一批以专业性区域农技站、农业科技示范场和专业合作组织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农技推广组织。根据新时期农业生产经营发展的实际,大力实施农民培训“阳光工程”、“绿色证书工程”,加强对各类专业大户的教育和培训,努力造就一支懂技术、懂经营、懂管理和具有市场开拓能力的新型农民。
6、积极推进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要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二三产业,注重发展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农民创造更多的新“饭碗”。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各种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破除农民进城的各种障碍,降低农民进城门槛,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就业体制和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制度,促使农村劳动力能够长期有序的转移,为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创造一个优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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