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目前确定各省的税收基数仍然以1993年为基期,这显然对发达地区非常有利,因为发达地区的税收已经非常饱和,现在采取藏富于民的政策,以造成能够吸纳外地资源的“洼地”(这实际上是对中西部地区的不公平竞争);同时也当心把税收实征上来,中央会以此为标准来确定今后的基数。据笔者到广东实地调查以及在发达地区税务部门工作的同志提供的资料测算,估计全国的发达地区至少有近1000亿元的税金滞留在企业。在93年时中西部地区的县域经济,还存在着为数较多的国营企业和乡镇企业,而时隔十多年,这些企业已所剩无几,因而这些地区的地方税的主要来源就只能是农业。沉重的货币税赋反而比经济发达地区更沉重地压在农民的头上,这就是为什么1995年及以后农村群体事件频繁发生、农民负担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所在。
3)、财政困境导致乡镇政权权力的变异。“国家机关忙组阁,省级机关忙出国,市级机关忙‘外快’,县级机关忙福利,乡镇机关忙工资”就是对在财政包干体制下各级政府处于不同状况的真实写照。当财政成为了乡镇政权的首选目标时,当正常的权力不能保证正常运转时,权力就必然会寻求非法生存。首先要保证完成上级规定的税收上缴任务,其次要保证乡镇本身的工资发放,还要保证乡镇政权的自身运转。这就必然对那些能增加自身收入的事情感兴趣,不仅要尽可能地多收税,甚至不惜巧立名目搞罚款。一当乡镇政权的权力行为严重扭曲时,政权就开始处于非法生存状态,引爆的问题远远不止于向农民榨取利益。
4)、提供公*品的无力失去政权存在的合理性。在财政包干体制下,乡镇政权是“交足了国家的,满足了上级的,留给自己是很不足的,用之于民是空白的”。可农民很明白,一个地方的财政和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当看到乡镇政权整天在以保工资为中心,对公益事业和乡村道路建设以及水利设施、科技服务等无所作为时,感觉到所交的钱全是养了这些乡镇干部,而没有办任何事件,因而质疑乡镇政权存在的合理性。
5)、财政危机造成基层干部队伍人心不稳,并因此而造成大量的短期行为。巨额的乡镇债务,使绝大多数乡镇干部失去了对乡镇政权未来的希望。走的已经走了,没有走了,在等待机会。有谁还会对长期行为感兴趣呢?有个已经工作30多年,曾经当过多个地方的乡长,已经退为主任科员的老同志,拿着一大把工资欠条,对笔者说,干了几十年,没想到会落到如此的下场。
当强势的城市权力进入农村,以人事委任、责任下压、部门立法为手段,使乡镇政权沦为县级以上城市政权在农村的代理人,维持农村的秩序,便于政府的权力和社会的资本对农村各种资源的吸纳,农民没有了自己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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