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财富。在印度和印度尼西亚一些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与中国农村相当的地区,一公顷农民私有耕地的平均价值在5000美元左右。中国的农民目前只拥有30年的使用权。根据未来收益递减折扣率估算,30年使用权的初始经济价值大约是完全私人所有权或永久使用权的75%到95%。这样一来,一公顷耕地的30年使用权的真正市场价值大约是3700到4500美元。如果农民拥有长期不变的使用权并对其稳定性有较高的信心,那么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才有可能得到长足的发展(在土地使用权执行得比较好的地区,土地流转市场已经开始形成一定规模了)。中国现有耕地1.23亿公顷,那么对于中国农民而言,这些耕地的30年使用权可以价值4550到5550亿美元,换算*民币就是37500到45500亿元,远远超过了使城乡人均收入比率达到2:1所需要的14610元。如果把这些财富变为现实,那么农民将在土地上作出更大的投资,或者利用土地流转来的资本开发具有更高效益的第二、第三产业的生产经营。
同时也必须看到,土地也成为了农村社会的许多不稳定因素的根源。根据社科院今年的一项研究,土地问题已经取代税费问题成为农民上访和农村不稳定的首要因素。中国媒体的报道也揭示,由于二轮承包没有完全彻底地落实30年不变的土地政策,加上地方官员和集体干部出于私利任意收回农民承包地并转让给“外地老板”或承包大户,许多地方出现农民与村集体、农民与“外地老板”、或者农民与集体加“外地老板”的直接对抗,有的甚至演变成群体事件。这样的争端如果得不到控制,势必形成对农村安定局面和国家经济长久繁荣的直接威胁。如果政策忙于应对上访静坐,不仅其执政成本要大大增加,而且带来严重的国际国内影响,从而破坏中国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与其遇事安抚,不如未雨绸缪。
因此,广泛深入宣传并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是稳定并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并从而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并保持农村社会长治久安的必要途径。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必须全面掌握《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内容,着重了解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土地流转、维护土地承包者合法权益等重点条款。这样,基层干部才能知法、懂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同时,农民也能知法、懂法,能够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于今年农民种地的积极性增高和土地纠纷的增多,许多省份都在酝酿出台《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施细则,所以现在正是全面宣传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务院今年4月30日的《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的大好机会。
三、宣传和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六大措施
根据中国的国情和我们在农村调研的结果,我们建议采取以下六个措施。政策应该划拨专款来保证这些措施的落实。根据我们的初步估算,如果采纳以下所有的措施,头一年的花费大约只有10亿元左右,仅占国家农业财政支出的0.6%。以后每年的花费更将逐年递减。考虑到全面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后所带来的不可估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这样程度的支出是绝对合算的。
第一,培训基层尤其是村级干部。村干部是国家法律法规在农村基层的具体贯彻者、落实者,是农民群众利益的直接维护者、实现者。要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关键之一在于基层干部,不容忽视的是,现在许多村乡级的干部法治意识不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知之甚少,所以他们在思想认识、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上都不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要求,不尊重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致使群众上访不断、矛盾纠纷得不到化解,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目前针对基层干部的农村土地法律培训要着重于一些和农村土地工作息息相关的条款。尤其是要依据法律重点解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农民土地使用权的关系。不少村干部以为土地是集体所有就可以任意收回、调整或者征用占用农户的承包地。从法律上讲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但实际执行中就成了村干部所有。我们在农村多次调查的时候发现,村里卖不卖地,卖给谁,卖多少钱,完全是由少数几个村干部说了算,集体土地成了他们自己的私有财产,农民对其中的交易细节一无所知,农民最终得到的土地赔偿只是实际价格的很小一部分,有时甚至是零。这些问题是和农民的生计紧密相关的,也是最容易诱发农村社会矛盾的问题。所以说,基层干部要认真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学会如何通过法定程序来调整、收回或征用土地,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
因此,政府要专门制定基层干部年度培训方案,组织基层干部认真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其它相关的法规条文。各村、乡要通过集中轮训、以会代训等方式,普遍组织基层干部学习这些土地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水平。同时,在培训之后,要对干部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并把干部学法考试和用法考核情况,作为年度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任免、晋升、奖惩依据之一。
第二,反复的电视宣传。电视可能是最能覆盖广大农村地区的宣传媒介。它的普及面比较广,形式又为大众喜闻乐见。在我们的2001年的17省调查和近几年来走访过的农户中,绝大多数都提到了电视是他们接受外界信息的首要渠道。中央及地方主要电视台的晚间新闻节目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报道。无论是正面的报道还是对违法行为的披露(尤其是有关土地调整、土地征用等农民关心的问题),都是非常有效的宣传手段。新闻节目里面可以开辟一个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专门栏目,集中就重点条款、热点问题进行报道。有条件的话,可以拍摄专题片或者专门的知识讲座片。
以上建议的专题报道或节目要借鉴现有的一些很受观众欢迎的普法节目,比如说中央电视台的“经济与法”、“今日说法”,北京电视台的“法治进行时”等。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节目,每一期节目都请一位法律专家进行现场点评,以案说法,使该节目既有较强的可视性,针对性,又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另外,节目也可以选择一些富有典型意义的案件,介绍有关的法律知识,并回答农民观众提出的问题。
宣传工作是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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