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管理专业教育的职业经理开始登上经济舞台,并导致了一场所谓“企业的管理革命”。我国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现有的干部队伍中有相当一部分未曾接受过管理专业教育,这与时代发展和形势要求是很不相适应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加强农村干部培训和管理强化教育,以尽快提高党和各级政府对三农问题上的认识水平、执政能力,促进农村经济、文化、社会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
2.加快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培育步伐,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2004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要求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不管哪种所有制和经营形式的龙头企业,只要能带动农户,与农民建立起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给农民带来实惠,都要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一视同仁地给予支持。20世纪70年代末的农业家庭承包制创新解决了长期未能得到解决的农业生产组织效率低下的问题,但未能解决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如何导入农业及小农户与大市场对接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在家庭分散经营和独自进入市场的情况下,无法解决诸如农业中的规模不经济、技术进步缓慢(农业技术进步在实质上表现为新的农业生产要素的导入和农业劳动者素质及劳动技能的提高)、生产经营的计划性和预见性差、农业产出及市场价格大起大落、政府农业宏观管理的难度大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依靠农户自身的力量是不可能实现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和我国农业的现代化。
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宏观意义在于通过农民的组织化和农业的一体化经营,依靠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实现农业经营机制转变,促进农业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生产,进而实现农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高产稳产、优质高效,不断提高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其微观意义在于通过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一体化的生产经营,拓展农业的产业链条和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最大限度地提高农业的产出效率和农业家庭经营收益。
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在家庭经营基础上发展有效率的组织载体,其中,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就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织载体。实践证明,通过龙头企业(公司)和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等组织体制创新,不仅可以有效满足农业现代化对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及资金、人才和信息等需求,而且可以最大限度的发挥农业生产和流通中的规模经济及区域比较优势,节约农户进入市场的交易成本,增强农业生产经营的计划性和预见性,避免生产和收入的大起大落,同时还可以利用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的实力和优势,有效利用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克服农业发展的需求约束,加快我国农业的国际化进程,进而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企业赢利、政府减负增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3.按照城乡统筹、区域统筹的要求,优化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动力机制、就业机制和投资机制。城乡统筹、区域统筹是坚持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必须逐步理顺城乡分配关系和调整区域发展政策,改革不合理的“二元结构”体制和国民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农业的政策保护,加大对西部农村的开发和支持力度,善待进城农民工,依法保护好农民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和政策法律环境。
4.加快技术创新步伐,认真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农业,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科技是关键,人才是根本,教育是基础。离开农业科技和教育的发展和创新,我国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也就无从谈起。在计划经济时代,我们在农业发展的技术道路上,比较热衷于精耕细作的传统农业技术,而较少地看到世界农业现代化的历史和发展趋势,尤其违背科学技术的生产力转化规律,长期忽视农民的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加之僵化的农业推广体制,使得我国农业技术进步异常缓慢。目前,我国农业科技贡献率仅有45%,而发达国家(地区)的农业科技贡献率已达80%甚至更高。另外,坚持科学发展观,走农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就必然要求加强农业生态保护、生态开发和生态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农业,离开现代农业科技发展和创新,农业生态保护、开发和建设及生态农业的发展将是不可想象的。因此,必须深化农业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加强农业科技开发的平台和团队建设,加大主导产业(品)研究开发力度,完善农业推广体系,加强农民和农业企业经营者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逐步建立起依靠农业技术进步、提高广大农业劳动者科学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的现代农业发展机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在抓好现有适用技术及配套措施推广应用的基础上,认真组织科技资源,加大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力度,积极扶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创设农业技术创新中心,鼓励、支持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农业高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和应用步伐。在科教兴农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尊重和保护好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和农业推广队伍的辛勤劳动和创造欲望、创造热情和创造成果。
5.十分珍惜和依法保护好每一寸耕地,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的正当权益。土地是基本农业生产资料,耕地又是确保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之基础。随着人口的增长,我国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将变得更加稀缺和珍贵。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执法力度,确保耕地动态平衡。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城市化发展,一部分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是不可避免的,但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必须严格土地征用程序,依法保护好失地农民的正当权益,认真做好土地征用的经济补偿和失地农民的失业安置工作,积极推进农村和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特别是要妥善解决好农民“失地又失业”问题,警惕和防止“农民边缘化”现象的蔓延和扩张,做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不留“死角”,不出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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