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地区普遍保留独立于工商法人、行政事业单位法人和社团法人之外的合作经济组织。此外,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在产权制度改革中也开始采用出售、上交、租赁、兼并、解体、破产等资产重组的多种形式,昭示出社区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目标和形式多样化的发展趋势。
(四)从转制后组织功能看,转制后的各类企业组织在具有企业性质的同时,还负担着社区服务与社会管理等公共职责。多数地方通过在企业分配前预先提取公积金,公益金的形式来保证行使这一功能,有些地方还在产权制度改革时,通过从村级净资产中剥离出一定比例,建立农村社会风险保障基金的形式,扶助弱势群体,如北京、江苏。广东南海区部分村(组)则实行了养老补助制度,补助金额每人每月50—150元不等。
(五)产权制度改革由城郊地区、经济发达地区率先兴起,并有向内陆城郊或经济欠发达城郊地区扩展的趋势。在经济梯度发展规律的作用下,现阶段工业化、城镇化逐步由大城市周边农村向内陆,经济欠发达地区城乡结合部农村推进,特别是农村土地的非农化转移在内陆城郊或经济欠发达城郊地区不同程度地出现,为各地开展社区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外在条件。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成效和改革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一)改革成效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不是孤立的,具有全局性和重要性,这项改革对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多种经济成份的形成,发展社会生产力意义重大,为今后农村改革与发展创造了必要条件。
1、突破传统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束缚,社员拥有了明晰完整的集体资产产权,增强了集体经济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通过将集体资产存量折股量化到人,使集体经济产权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社员变成股东,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权有了保证。
2、创新集体经济运行机制,集体资产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现阶段产权制度改革注重完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内部治理结构和组织管理机构,在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确立了“三会”管理模式,有条件的地方实行了政社分设、社企分设,创新了集体资产经营机制、管理机制和分配机制,提高了集体资产管理效率。
3、从制度上最大限度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权益,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通过科学量化、重新配置、合理界定集体资产产权,有效地解决了长期积累的种种社区成员利益矛盾问题。同时,社员对集体资产占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以股份的形式得到实现,增加了社员来自集体资产的收入份额。
4、建立和完善农户承包经营土地合理流转机制,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在家庭承包经营不变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农户通过土地股份合作制,土地连片集中,集体统一规划和利用,或在内部流转到种养专业户,或向外部参股到农业园区,既促进了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还有力地提高了集体对外谈判地位。
5、以民主、法治的方法推动产权制度改革,改善和加强了基层民主化和法制建设,对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从近期产权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中,我们看到各地从主要矛盾人手;通过民主化、法治化的工作方式,较好地解决了社区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有效地化解了以往农村股份合作社存在的股权纠纷和分配不公问题,有利于维护农村大局的稳定。
(二)主要问题
各地在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中也遇到一些不可回避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需要给予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
1、关于转制后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和登记,以及转制后组织定位问题。我国合作社企业由于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界定的四类法人不符,而一直不具备法人地位。为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去一些地方由工商部门将其注册登记为股份合作企业,使其合法化的变通做法,目前因受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的限制,已不再可行,北京、广州等地已经停止了对股份合作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这种困境客观上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出现定位混乱,不得已地将转制后的组织定位为股份制企业,按《公司法》注册登记和纳税,同时仍支付社区公共开支,致使转制后企业权利和义务的严重不对称。
2、关于资产界定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在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中,村、组集体资产法律手续不齐备的合法性问题、原始股处置问题,以及村、组合并的资产平衡等历史遗留问题暴露出来,严重阻碍了进一步深化股份合作制改革,亟待解决。
3、关于集体土地资产的处置问题。目前,一些地方在“城中村”改造中。为降低城镇化、工业化的成本,地方政府借改变农民身份和集体经济组织性质的方式改变土地所有权属性,将原农村集体土地无偿转为国有建设用地。这种做法引起较大争议。
4、关于改革指导和监管问题。一是以产权界定、股权设置等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方案形成不民主、不公开,导致村民上访和内部纠纷不止。二是来自外部的种种干预,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三是产权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措施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集体组织和农民的利益,有的地方甚至引起社会的不稳定。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对策建议
产权制度改革的意义,在于还权于民,在于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在于形成有效率的市场经济主体,这项改革成效显著,应积极推动。
(一)基本思路
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推进制度创新,增强服务功能”的要求,以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农村产权制度创新为主线,以股权配置、股权界定、股权流动为突破口,构建“归属明确,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集体资产管理运营机制,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实施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重在把握四条原则:一是农民自愿,政策引导;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三是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四是把握条件,规范运作。
在微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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