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确保粮食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调查中发现,一些地方由于部门分割,制定的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建设规划相互脱节,造成破坏粮田、滥占耕地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耕地和水足粮食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要树立保护耕地和水资源就是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观念,建立健全耕地等农业资源保护法制体系,依照《土地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和水资源,保持耕地数量的动态平衡,治理环境污染,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和水资源利用率。要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减少国家对耕地的低价征用和高价出让,避免对农民利益的损害。
(二)实施农业补贴,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加入世贸组织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由于我国粮食产品成本高、品质较差,国际竞争力不强,逐步增加的粮食进口势必会冲击国内粮食市场,打击农民种粮积极性,影响粮食生产能力的稳定和提高。因此,我们应在wto规则框架内,利用政府补贴弥补完全市场调节的缺陷,调节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方向,实施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以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加大科研攻关和技术推广力度
近些年来,粮食作物科研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薄弱,科技储备严重不足。种质资源创新与品种选育相对滞后,优质品种不多,专用品种不全。农民迫切需要的新品种、新技术、新器械仍比较缺乏。要树立储备科技就是储备生产能力的思想,加大粮食作物科技投资力度,集中资金,集中人才,大力开展粮食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器械的研究,力争在短期内有所突破。建立对良种和适用新技术推广的补贴制度,加强技术推广力度,确保粮食单产水平和产品质量不断提高,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粮食市场竞争力。
(四)加强粮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生产水平要充分利用wto有关规则,特别是国内支持保护的“绿箱”政策,借鉴国际经验,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投资力度,加强基本农田没施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抗灾能力和土地生产力,直接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在粮食主产区选建500个优质商品粮基地县,加强农田灌排体系、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信息服务体系、农机服务体系和农业生态环境与农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建设,在这些基地县,形成年产粮食5000—6000亿斤的生产能力,保证每年提供2000—2800亿斤商品粮。
(五)建立国家粮食预警体系,及时调控粮食市场
在粮食市场全面放开的情况下,为了防止粮食市场和价格大幅度波动,国家应建立粮食预警体系,确定粮食警戒线,进行指标监测。同时对粮食预警进行立法,确保粮食供应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发出*,要求各级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发展粮食生产,保障粮食供应。
(六)重点支持粮食集中产区
稳定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需要建设的地方很多,要把建设的重点集中到粮食集中产区,尤其是中部地区的粮食主产区。通过集中建设,要使全国粮食主产区的基础设施和技术体系逐步建立健全起来,粮食生产能力显著提高,真正成为国家稳定的粮食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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