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收入分配课题组(李实等,2004)”农村的基尼系数反而有所下降,从1995年的0.381下降为2002年的0.366”的研究结果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而与张晓辉(2001)和龚红娥(2002)的研究尽管在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上存在着差异,却是一致的。
(三)农村居民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和地区差异的比较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改革深入,农村居民收入应该出现不断增长的局面。可是,1985年后,由于城市改革推进,城市就业机会增多,城镇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城乡居民的收入差别除个别年份有所缩小外,总体上呈扩大趋势(宋洪远等,2003;张晓辉2003;盛来运等,2003)。农民增收难,粮食主产区农民增收更难(盛来运等,2003)。1997~1999年,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再次放慢。这期间,受国内外综合因素的影响,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回落,1997~1999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分别增长4.6%、4.3%、3.8%,3年平均实际收入增长速度不足1996年的1/2(唐平等,2001)。而中央政策研究室和农业部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2001)的研究则指出:对于家庭经营中非农产业不发达、种植业结构单一的粮食生产农户来说,粮食价格不断下降,成为增加农户收入的主要制约因素。中部、西部地区农户家庭经营收入下降是造成东部与中部、西部农民收入差距拉大的最主要因素。但是,笔者认为,区域之间农业生产结构的差异和非农产业分布不均匀无疑对农村居民收入分配具有重要的影响,自然条件等要素的结构和经济发展的区域差异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也不应忽视。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急剧上涨造成生产成本上涨更是造成粮食主产区农民增产不增收的不可轻视的重要因素。
表2(略)是全国(西藏除外)各省(区、市)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以村分组的基尼系数变化率。笔者提出用基尼系数变化率来判断不同省(区、市)的基尼系数变化趋势,希望对不同收入区域的农村居民的收入分配不平等状况有一个全面了解和正确判断。从表2(略)看,以聚类分析结果划分的不同收入组的农村居民的收入分配不平等状况存在着明显的区域特征,而同一收入组内部各省(区、市)基尼系数的大小也不尽相同。在高收入区,北京、上海和浙江的基尼系数变化率明显偏高,江苏、广东与其他高收入省(区、市)相比较,收入分配的变化迹象较小,而福建和天津的收入分配则出现明显的恶化倾向。在中等收入区,只有吉林和海南的基尼系数明显缩小,其中,吉林的变化率为28.21%,引人注目。湖北、安徽的基尼系数变化率在2%上下波动,尚无明显改善的迹象。而该收入区的其他省(区、市),除广西外(广西也是中国的大米主要生产省之一),全属于农业部设定的粮食主产区,其中,既有乡镇企业发展先进的山东、辽宁,也有传统粮食主要生产省黑龙江、江西、河南和湖南,还有小麦主产区内蒙古。
相对于中等收入区的粮食主产区农村居民收入分配不平等状况恶化的倾向,低收入区的西部传统贫困省(区)的收入分配则出现明显改善的倾向。除了山西、新疆和青海的基尼系数变化率分别为-12.35、-7.71%、-13.38%外,宁夏、陕西、云南、贵州、甘肃农村居民收入分配不平等的改善都引人注目。对此,至今尚无有文献专门报告过。因此,分析这些省(区)收入分配明显改善的原因,对于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的开发和西部地区扶贫政策的实施有着重要意义。贫困地区收入分配不平等状况的改善究竟是至今为止所实施的扶贫政策和退耕还林政策的效果,还是非农产业落后地区农民外出打工收入增加引起收入结构变化的效应,尚有待今后的调查研究。
综上所述,在农业部核定的13个粮食主产区中,除了吉林和四川的农村居民收入分配不平等状况有显著的改善外,江苏、湖北和安徽表现出不明显改善的迹象,其余省(区)的收入分配不平等则有明显恶化的倾向。从总体上来看,高收入区和低收入区的农村居民收入分配不平等有明显改善的倾向,而中等收入区的收入分配不平等状况则表现出日益恶化的倾向。
图2(略)表示了1997年和2002年中国(不含西藏、台湾、香港、澳门)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与基尼系数的关系。由图2(略)可以知道,目前在中国农村,基尼系数与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之间还不存在明显的倒u型关系。换言之,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中国农村居民没有出现收入差距缩小的迹象,相反,收入分配不平等在不断扩大。
(四)中国农村居民的总体收入不平等指数和地区差异的比较
农村居民收入可以分为农业收入和非农产业收入,由于农村分区域的农业收入和非农产业收入无法得到,本文以分区域的农村的农业增加值和非农产业增加值作为农业收入和非农产业收入的代替值。在不考虑人口流动的情况下,一个地区扣除农业增加值以外的农村gdp是由该地区农村中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村居民创造的。根据总体收入不平等指数计算模型,可以计算出2002年全国农村总体及各省(区、市)的农村居民的总体收入不平等指数,本文在计算进使用了国家统计局公开发表的由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统计的全国分县(市)社会经济调查的原始数据。根据计算结果分析,2002年,中国农村居民的总体收入不平等指数和中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相关系数r2为0.3865,说明农村居民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与经济发展间不存在比较显著的关系。农村居民的总体收入不平等指数在各省(区、市)间存在显著差异(见图3(略))。从全国范围来看,农村居民的总体收入不平等指数最高的是上海和浙江,分别达到了1.059和1.22,最低的是安徽和江西,分别是0.232和0.286。与表2(略)中基尼系数的地区差异相比较,可以发现,各省(区、市)农村居民总体收入不平等指数的地区差异显著大于各省(区、市)基尼系数的地区差异。
将全国30个省(市、区)(因数据收集原因,台湾、甘肃不包括在内)划分为与表2(略)相同的高收入、中等收入和低收入三类地区,从图3(略)的结果可以发现,农村居民的总体收入不平等指数在三类地区间存在明显差异,而且,在同类地区内的各省(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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