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也表现出了分化的特征。在高收入组,北京、江苏、福建的农村居民总体收入不平等指数明显低于同组的天津、上海和浙江,农业收入和非农产业收入的差距可能是造成这些省(市、区)农村收入分配不平等的最主要原因。在中等收入组,黑龙江、吉林、河北的农村居民的总体收入不平等指数明显大于同组的山东、辽宁、海南、湖北和内蒙古。在低收入组,四川、山西、青海、陕西的农村居民总体收入不平等指数明显大于同组的其他地区。可见,影响中国农村收入分配不平等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尽管非农业收入对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影响程度存在着明显的区域间差异,但是,同属于粮食主产区的各省(市、区)农村居民的总体收入不平等指数又表现出明显分化的特征,其中的原因尚待今后的调查研究。
五、研究结论
根据以上关于中国农村居民收入分配不平等状况和区域之间差距的实证分析结果,可以得到以下几个研究结论:
第一,中国农村居民收入的对数分布曲线从1998年的负偏正态向2003年的正偏正态转化,表明低于平均收入水平的农户的数量在增加,半数以上农户的家庭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户收入不平等程度日益严重。
第二,中国农村居民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状况在持续恶化之中。目前在中国农村,基尼系数与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之间还不存在明显的倒u型关系。
第三,在粮食主产区中,除了吉林和四川的农村居民收入分配不平等状况有显著的改善外,江苏、湖北和安徽表现出轻微改善的迹象,而其余省(区)则有明显恶化的倾向。从总体上来看,高收入区的北京、上海和浙江以及低收入区的宁夏、陕西、云南、贵州和甘肃的农村居民收入分配不平等有明显改善的倾向,而中等收入区的粮食主产省(区)的农村则表现出收入分配日益恶化的局面。
第四,农村居民的总体收入不平等指数在各省(市、区)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从全国范围来看,农村居民的总体收入不平等指数最高的是上海和浙江,最低的是安徽和江西。
第五,同属于粮食主产区的各省(市、区)的农村居民的总体收入不平等指数表现出明显分化的特征,其形成原因尚待在今后的调查研究中通过实证分析加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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