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不是一般意义上所指的一个国家给予在其国境内的外国公民和企业与其国内公民、企业同等待遇问题,而是指要给生活在农村的农民与生活在城市的市民同等待遇问题。表面上来看,这种论述没有错,因为中国的确存在城乡二元分离,农民的社会地位也急需提高。但只要我们对这种主张所提出的具体目标进行分析,我们就会发现,“给农民国民待遇”实际上是一个“伪问题”的,是用一种表面化的城乡差别来掩盖中国社会的本质。事实上,那些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非农业人员”所具有的“待遇”,现在已经不是什幺“国民待遇”了。因为对生活在城镇的广大劳动者来说,那些少得可怜的“福利待遇”早已被改革改掉了。只有那些少数贵权者则在更大程度和更大范围上享受着劳动者创造的社会财富。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中国并没有一个确定的具有共同利益和意志代表的国民群体,只有贫贱的劳动者与拥有资本和权力的权贵者。也没有什幺国民待遇,只有权贵者的待遇。广大工人和农民在一样承受着权贵者的压迫和剥夺。权力和资本对劳动的剥夺,才是中国社会的本质。
也就是说,目前知识精英所主张的“给农民国民待遇”的主张,也许并不是农民自己想要的,不是农民的利益表达。而且,问题的关键还在于,他们是要“给”农民国民待遇,由谁给呢?当然是权贵者和这些知识精英了。这也就决定“给农民国民待遇”并不能解决中国农村的*危机。
第三,非主流观点:组织农民,开展一场社会运动。
斯梅尔瑟将社会运动分为规范导向的和价值导向的前者倾向于体制内的渐进式改良,后者则主张采用激进的社会革命。
记得上次中国著名的“三农问题”专家温铁军博士在这里说,要解决中国三农问题,只得进行社会改良,不能进行激烈的革命。因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农村不可能产生一场新的革命,因为缺乏农民革命可分配的资源。土地或权力都不能成为当前革命的目标。而要实现全社会的财富再分配,则需要改变国家的根本秩序,“民族利益”会改变这种争权行为的合法性受到质疑,而强大的*力量会迅速地恢复秩序。从目前中国的情形来看,在农村推动一场有别于传统革命式的社会改良运动也许是比较明智的选择。问题在于,我们要改些什幺,由谁来推动这样的改良。
我认为,首先要建立农民利益的*表达机制,要让农民自己说话。也就是要动员组织农民,建立真正的农民组织,要在农村社会中培养与形成与既得利益集团进行有效搏弈的力量。
要建立农民的利益的*表达机制,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改变现在的乡村治理方式,走向乡村自治体制。这里不仅是村一级的自治,更主要是撤消乡镇政府,实行乡镇自治;其二,建立社会中间组织。我们需要一种新的*许诺,要运用社会组织特别是民间组织来构建社会运动的载体。其中,成立真正意义上的代表农民利益的农会作为国家与农民之间的缓冲。党国英认为,社会集团的组织程度越高,社会集团之间对话成本就越低,妥协的可能性就越大。高度离散的社会群体最容易受到谣言和邪教的蛊惑,并很容易成为立场极端的领袖人物的基础。而且,据著名农村社会问题学者米格代尔的分析,分散的农民可能是“革命者”的社会基础,而有组织的农民则可能是改良主义者甚至是保守主义者的社会基础。如果通过农会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政府与农民对话成本就可以大大降低,农民的愿望就容易通过秩序化的组织渠道得到表达,一些突发事件也可以得到缓冲和调解。
当然,这样的农会应该是真正的农民组织。几十年前,千家驹在批判以乡村建设运动为代表的农村改良主义时就认为,真正的农民组织应该是,“第一,必须是能代表最大多数农民之利益的。如果我们承认中国农民是有阶级分化的话,那这大多数农民当决不是地主与富农,而是贫农雇农及一部分中心。第二,这种组织必须是自下而上的。如果我们承认中国的政权,龙其是地方政权,还掌握在代表豪绅地主利益的人们的手里的话,那这种组织是决不能希望他们来领导与发动的。它必须是一个自发的组织,而不是由上而下的,由政府机关所通令成立的。第三,这种组织必须是适应世界潮流的。现在的世界已经不是孤立的闭关自守的世界,我们应该走哪条路已摆得非常明显。倒行逆施的开倒车运动固然行不通;自作聪明独创一格也为时势所不许”。我认为,这里第三点的“适应世界潮流”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可以应该建立退出机制。无论是*性的和经济性的农民组织,如果农民没有自由退出权利,那都是很可怕的。
要让农民自己说话并不是要知识精英放弃自己的责任。詹姆斯?c?斯科特在《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中说:潜在的激进农民运动的组织是否形成,似乎主要取决于它可以得到的资源能否确实缓解其成员的最迫切的需要,取决于政府或外部精英对其宽容甚至帮助的程度。在这两个因素当中,后者似乎最为重要。没有外部帮助,一个地方教派或政党或多或少就会被迫处于我们所说的“内部自助”之中。作为保护的基础,内部自助不会有充分的物质条件。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说:“小农人数众多,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同,但是彼此间并没有发生多种多样的关系。他们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由于各个小农彼此间只存在有地域的联系,由于他们利益的同一性并不使他们彼此间形成任何的共同关系,形成任何的全国性的联系,形成任何一种*组织,所以他们就没有形成一个阶级。”这就表明,知识精英不仅要走进乡村社会进行调查了解乡村社会破产的真相,更要向社会特别是当权者表达组织农民的*主张,并通过发动组织农民并最终将他们变成一个阶级。而目前我们可以做的,就是到农村去,发动农民成立各类合作组织。我们要为农民建立各种组织提供规范;同时推动农会法的起草工作,象上世纪80年代初北大学生向社会提交《新闻法草案》一样,可以提出农会法的建议草案。
80多年前,当许多中国的许多知识分子在海内外诉说中国社会的危机时,有一个人却从你们北大图书馆走进了湖南的农村和江西的安源,最终发动并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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