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美国农业部网站 表6表明,美国公共投资主要用于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很少投资于开发,而私人部门却正好相反。 相比之下,中国目前公共部门对农业科研的投资强度仅占农业的gdp的0.35%左右,远比发达国家的2%低也比世界平均的0.5%左右低。而且现有的制度安排也抑制了企业对农业科研的投资,主要表现在:(1) 缺乏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2) 许多政策法则歧视私人部门。如原有的《种子管理条例》禁止私人部门从高杂交玉米和杂交水稻的种子生产和经营。因此,中国的企业投资农业科研的很少。 主要结论和建议 (1)中国“绿箱”支持结构被严重扭曲,存在巨大的“绿箱”漏洞和“绿箱”空白: 政府部门的直接花费和对国营粮食企业的亏损补贴占用了95%以上的“绿箱”资源,几乎没有多少剩余资源能直接转移支付给农业生产者。因此,必须调整支持结构,增加对农民的直接转移支付和直接粮食援助,尤其是需建立起农民收入稳定和保险制度,弥补“绿箱”空白;同时应减少对国营粮食企业的亏损补贴,堵住“绿箱”漏洞; (2)在中国现有的各项“绿箱”支持措施中,对农牧业gdp的增长和生产成本的降低(农牧民收入的增加和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的作用大小排序依次为:农业科技投资>农村教育投资>农村基础设施投资。但中国“绿箱”资源的实际分配优先序却完全与此顺序相反。这主要是由于农业科技和农村教育投资收益在时间和空间上存在明显的外部经济,这种大量外部经济的存在,虽然可使社会总体受益,但应届和当地政府却无法充分显示其投资政绩或享受其投资成果,因此而缺乏投资激励。所以 ,应通过适当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创新,调整“绿箱”资源在农业科技、农村教育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分配比例和优先序,在稳定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投资的同时,优先增加农业科技和农村教育的投资。 (3) 针对农业科技和农村教育投资收益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存在的两种不同的外部性,应采取不同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鼓励和规范政府的投资行为。对于因在时间上的外部性而导致的应届政府的投资短视,应通过人大立法,在制度层面加以克服;对于在空间上的外部性导致的当地政府的投资抑制,应由中央政府的投资加以弥补。 << 上一页 [11] [12] [1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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