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公示是为了让群众明白,群众明白也就方便了办事情。有人担心,公开执法的具体制度或方式方法,会引起一些不同意见,其实并非如此。及时听取群众意见、要求或主张,对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来说更为重要,它便于我们改进工作提高效率。特别是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下,更需要及时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或主张,保证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
江泽民同志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邓小平同志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方针。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就是使国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就是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制化,法律化”。这段话确认了依法治国和对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肯定。行政机关是国家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最直接的*,它代表国家在最广泛、最关切群众利益的层面上与广大群众打交道,它是法制形象的重要方面。执法的严格、公正,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顺利实施。
行政执法公开、公示制度是人民群众应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对政府或立法机关来说,法律法规一经制定并通过,要通过有效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尽可能地提高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对行政执法机关来说,行政执法公开公示可以分为几个环节。在执法前,要公开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责范围,所执行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内容,管理的各方面的事项,执法的程序规定及监督途径等等。在执法过程中,要公开表明执法身份,出示执法*;作出影响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决定时,要向当事人告知有关事项、事项的性质、法律依据以及将要或可能作出何种处罚。在执法后,特别是作出影响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决定后,应及时告知当事人结果、告知当事人所拥有的权利以及救济渠道等等。如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执法机关是如何收集证据,怎样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将要作出处理决定的程序,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当事人如何能了解到与自己相关的材料等等,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目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也在不断增强和提高,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而公开、公正执法正是体现这一点,特别是执法人员要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它使公民的民主权利得到了充分的保障,能够通过法定的民主程序当家作主,进行重大决策,管理国家大事,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坚持公开、公正执法,才能使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得到充分体现。
二是实行行政执法必须文明执法。行政执法的实质是一种行政活动,之所以取“行政执法”之名,是表示行政对法律的依附和服从,就是要依法行政。必须明确,依法行政的重心和实质是依法治官而非治民,是依法治权而非治事,自觉摒弃“行政执法就是治民”的误区,把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行政执法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带着感情去执法,带着感情去服务。要亮证执法,有统一标志服装的要着装执法,让群众知道*的确切身份和执法范围,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要举止端庄、态度和蔼、语言规范,遵守社会公认的与公务员身份相称的礼仪规范。不得态度粗暴、趾高气扬,甚至训斥、欺凌、打骂群众。要在群众“最盼”上赢得民心,在群众“最急”上见真情,在群众“最怨”上看作风。对群众*、审验、申请执照等事项,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办理,坚决防止“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和推诿、拖延、扯皮等行政不作为的腐败行为发生。
三是实行行政执法必须善意执法。行政执法目的,从根本上来说是为了体现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端正行政执法的指导思想,体现法律为纲,以民为本的精神,既要用法律武器去执法,更要用人格力量去护法。执法的动机不能夹杂以权谋私、挟嫌报复、部门利益等不正当考虑。法律法规无明文规定的,不得处罚,绝不能滥用法律,扰民害民,欺压百姓。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既要纠正违法,进行必要的制裁,更要运用说服教育的方法,寓处罚于教育之中,以教育为主,促进群众自觉守法,增强法治观念。对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主动表现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免于处罚。不得为处罚而处罚,更不得以处罚牟取私利或牟取本单位的非法利益。
四是实行行政执法必须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邓小平同志早在1986年在谈到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时说,人们法制观念的高低与文化素质有关。“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在党政机关、军队、企业、学校和全体人民中,都必须加强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搞好行政执法,执法机关必须重视加强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在全民普法的基础上,执法部门要对人民群众进行专门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让被管理人知道执法机关所执行法律的内容和所规定的事项范围,做到知法、懂法、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宣传,是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和要求,是执法机关的重要职责。宣传教育人民群众,可以采取组织学习讲座、发放文字材料和设点咨询等形式。在执法过程中,要注意认真解答当事人提出的各种疑问,不得推诿或拒绝。要通过宣传教育,使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变*民群众自觉的法律意识,成为内在的法律素质,从而自觉遵守法律规定。这样,法律法规的实施就有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五是实行行政执法必须落实方便人民群众的执法措施。近年来,行政执法部门都重视加强了行政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如推行行政处罚罚款与收缴分离制度,行政审批收费制度,建立了便民大厅,做出了许多制度性的规定,使便民原则进一步具体化。现在的问题是有些措施方便了执法部门,强化了政府对罚款、收费的管理,但对人民群众的方便却大打折扣。如实行罚缴款分离,收款点的设置不够合理;对某些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过于繁琐;进行处罚听证的时间、地点的选择,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考虑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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