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机构进行联合开发并进行扩散和转移,对技术开发机构提供的非营利性服务进行补助。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自己的科研机构,增强产品和技术开发能力;引导企业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积极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科技人员合作。采取购买、资助、委托开发等方式,不断获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等科技成果,以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推动产品换代、技术和设备更新,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五)争取财政资金,加大扶持力度
积极组织有条件的中小企业争取省工业(高新技术)、农业结构调整资金、县域经济发展资金、科技三项经费、农产品出口贴息资金、外贸发展基金以及国家和省“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等各种专项资金、基金的的支持,加大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用好国家和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争取建立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中小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扶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重点项目、东西合作企业、出口创汇企业,对中小企业吸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城镇待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创业提供支持、资助和奖励。研究设立中小企业风险基金,提高中小企业在未来不可测事件中的防范能力。
(六)大力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发展资金
继续推进和健全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积极探索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途径。努力建立起以省、市、县政府政策性担保机构为龙头,商业性担保和民间互助性担保为两翼,多层次担保、联保、互保的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引导、推动市场化商业担保和企业(民间)互助担保机构扩展业务,增强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形式的担保服务项目,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担保;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的准入制度、资金资助制度、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制度、行业协调和自律制度;建立信用担保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分散与化解信用担保风险,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引导和鼓励金融部门改进金融服务,增加信贷投入;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创建政、银、企合作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集中授信、信用评级、资产评估、贷款担保的“一条龙”服务,为信用良好的企业开辟融资绿色通道;指导、帮助企业做好主板上市、中小企业板上市和香港板上市的培育准备工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等。
(七)建立统计信息系统,为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积极协调统计部门,增加对中小企业相关经济指标的统计职能,建立中小企业信息统计指标体系。在全省乡镇企业统计信息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全省中小企业统计信息系统。加强对各项统计数据进行研究分析,关注中小企业发展动向及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为制定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的各项宏观政策提供及时、准确的参考依据。
(八)继续稳妥推进企业改革,不断提高企业科学管理水平
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发展中小企业的着力点和注意力转变到发展非公有制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上来,激发民力、民资、民智。加大国有、集体企业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配套改革,积极支持民营企业以参股、控股、收购、兼并等形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和资产重组。引导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新企业经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主体的多元化。指导企业依法加强成本、资金、质量、信息、营销管理,实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强化企业诚信建设,形成信用为本、操守为重、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加快企业组织结构调整。选择和培育一批骨干企业,使之成为能够支撑本地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实现低成本扩张,推动生产要素向优势产业、优势企业聚集,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组建一批掌握同行业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增强市场竞争能力;重点发展一批小而专、小而精、小而特、小而新、小而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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