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团干部的流动交替过程中,要遵循先进后出、先配备后转岗的原则,对转岗的团干部应安排和原职务职级相称的职务,对于特别优秀的可提拔使用。要适应团干部队伍流动快的特点,加强团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按照1:1的要求,建立后备干部名单,保证团组织在不断向党组织输送干部的同时,具备充足的后备力量。
三、指导共青团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党建带团建是新形势下,党对共青团领导的具体方式,也是推动团的各项工作发展的有效措施和根本保证。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教育、团结和带领团员青年在油田各项事业中建功立业。
指导共青团做好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各级党组织要重视发挥团组织团结教育青年的独特作用,指导和帮助基层团组织做好青年思想*工作。要通过开办青年业余党校、业余团校,组织团员青年上党课、团课;举办报告会、研讨会、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青年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大力加强青年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帮助广大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更新观念,与时俱进,积极走在时代的前列。各级团组织要了解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情况,为党组织做好青年思想*工作提供依据。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每年至少要给团员青年专门上一次党的知识学习课,做一次形势任务报告。基层党组织学习党内文件、上党课,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应注意吸收优秀团员和非党员的团干部参加。基层党组织和团组织要共同利用好思想教育阵地,联合开展思想教育活动。
指导共青团带领青年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各级党组织要指导团组织围绕油田工作大局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组织和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油田的两个文明建设,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要把团的工作纳入到本单位的工作规划和目标管理中,给团组织交任务、压担子,加强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要支持团组织开展青工创新创效活动,引导青工围绕油田改革、发展、稳定进行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青工创新成果的转化,把青工创新创效的积极性引导好、发挥好、保护好。要在广大青年中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希望工程”、“手拉手”等活动,引导他们模范实践“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推进油田双文明建设的进程中做出新的贡献。
指导共青团做好青年人才培养工作。按照局党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精神,各级党团组织要站在推动油田新世纪持续稳定发展的战略高度,大力加强青年人才培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青年人才培养规划。要支持青年职工积极参加导师带徒、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青年岗位能手等学习培训活动,并在学习阵地、时间、师资、教材等方面创造条件。要积极为青年搭建平台,提供机会,注重在艰苦的环境、重要的岗位及重大的课题和工程中放手使用优秀青年。要进一步加大青年典型的培养工作力度,支持团组织开展“十大杰出青年”、青年岗位能手等评先树优活动,树立一批具有时代鲜明特点的先进青年典型,形成青年典型的群体示范效应。同时,在推优入党、学习深造、晋级晋职、外出疗养等方面,向优秀青年予以倾斜。每年评选出的“油田十大杰出青年”享受局劳动模范待遇。
四、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党建带团建的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党建带团建责任制是党建带团建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建带团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团的建设纳入到党的建设的总体格局,把团的工作纳入到双文明建设考核的内容。各单位要成立青少年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党委领导分管共青团工作,一名行政领导协管共青团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共青团工作,帮助解决共青团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局团委和局财务资产部、有限公司财务资产处联合下发的《关于油田共青团组织活动经费划拨、管理及使用的通知》精神,每年年初按油田14岁至35岁青少年(含职工青年、学生青年)人数,以每人每年二十五元标准安排资金预算。团组织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团员青年开展修旧利废、“五小”活动、创新创效,承包青年工程等生产实践活动,按活动所创价值的50%核定活动经费,列入相应成本(或费用),为团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各级团组织要增强主动性,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决定,重大问题及时向党组织汇报,积极争取党组织对团的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提出加强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党建带团建的具体政策措施,做好指导协调工作,加强检查考核,把党建带团建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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