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传统道德心理的同时,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的社会心理也在膨胀。在这种情况下,人民群众就格外崇敬人民子弟兵的无私奉献精神。而素以牺牲、奉献精神为人民群众称颂的军人,也更加渴望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每个官兵都懂得,军人应该把国家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位置,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作出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的抉择。军人讲尽义务、无私奉献,但是,军人也是社会成员,也必须要有一定的物质利益作保证才能生存和发展。因此,在警民之间的经济交往中,不能不算经济帐,应该必须遵循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平等交往,互利互惠。
当前形势下如何密切警政警民关系: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形势下,针对警政警民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做好拥政爱民工作,加强警政警民团结,对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第一、要正确认识和分析商品经济对密切警政警民的促进作用和消极作用,更新思想观念,自觉坚持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建立新型的警政警民关系。首先,要改变思想观念,主动适应,既不能把过去警民交往中搞大规模、高频率、多层次的共建经济模式作为衡量密切警民关系的主要标准,也不能把官兵交际观念的变化视为“反常”而一概否定。而应当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环境中,重新认识警地之间的联系规模、范围和内容的新变化,在为经济建设服务、为部队改革和建设服务这个大前提下,确立一个适应当前形势要求的全新观念,把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为发展新型警地关系的根基。其次,要加强研究,改革创新。警地双方要高度重视探索研究适应当前形势、发展新型警地关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使之为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再次,要适时调整警地关系与当前形势不相一致的部分,克服市场经济治军地关系带来的不良影响,逐步建立完善与当前形势相配套,有利于发展新型警地关系的业务体系和网络制度。
第二、拓宽警民之间团结协作渠道。(1)加强*团结,促进*上互爱。警政警民都要相互尊重、互相爱护、互相帮助。要坚持“团结——协商——团结”的方针,在互谅互让、主动协商、积极配合中妥善解决军地之间出现的矛盾和纠纷。(2)加强经济协作,促进经济上互惠互利。在新的历史时期,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警民之间经济上的互相往来,协作大大增加了。如军队帮助地方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地方支持部队的硬件建设等,都存在着支持协作的问题。(3)加强科学文化合作,促进精神文明共建。一是开展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二是开发以“四有”为目标的思想道德教育,坚定警民的社会主义信念;三是开展拒腐防变教育和法制教育;四是开展丰富和改善警民文化生活的活动。(4)加强生活互帮,促进生活上互相关心。一是引导人民群众领会党的富民政策,发展生产,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二是要克服单一的物质互帮,把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上的互帮结合起来。(5)搞好警地两用人才的培训。
第三、加强并健全警民交往的协调机制。(1)加强机构性协调。根据当前形势下警民交往的特点、规律和活动内容,警地双方都应该建立和健全必要的组织机构,以保证警民交往活动的正常化和经常化。(2)加强政策和法律性协调。就是通过政策和法制教育,使警民双方学会法律解决问题,用法律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为密切警政警民关系和加强警民团结,提供政策和法律保障。(3)加强感情性协调。指警民交往中人与人、团体与团体之间通过情感交流进行的协调。要运用警民交往中的积极因素,拓宽情感交流的路子。在交往中部队既要注意个体形象的影响,又要注意集体形象的作用。
第四、要重视物质利益原则和互利原则,在当前形势下正确认识和处理警地双方利益关系。首先,要认清警地根本利益的一致性,明确支援地方经济和搞好部队自身建设是一致的。其次,要确立拥政爱民促进、共建提高的观念。在处理双方利益的交汇点,在经济交往中,尽量做到等价有偿、平等互利,注意在精神方面多索取,在物质方面多给予。再次,要围绕中心任务为对方多办实事。就部队而言,要积极参加驻地的改革和建设,做社会主义的忠诚卫士,为地方经济建设“保驾护航”,要顾全国家经济建设大局。最后,警民在经济领域的协作交往中,要实现经济上的互利。消防部队作为为人民服务的人民警察部队,要正确处理好协作现互利的关系,不能把等价交换作为警民经济协作的唯一砝码,要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第二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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