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确保公共资源得以有效率及有效益的使用,以提升香港公营部门的问责性。审计署进行两类工作承担自己的使命,一类是审核帐目是否妥善的工作,另一类是衡工量值式审计工作。前者每年须向立法会提交一份报告书,工作量约占审计署整体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后者提交两份报告书,工作量约占三分之二。
(1)审核帐目是否妥善的工作。即传统的财务审计,通过审核会计帐目及其他相关资料,确认财务收支的真实性与合规性。按照规定,库务署署长应于每一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五个月内,向审计署署长送交各项年度帐表,包括政府一般收入和政府管理的各项基金的帐目,以供审核。此外,审计署署长也负责审核香港房屋委员会、五个营运基金、六十多个法定和非法定基金的帐目,以及审查受政府补助机构的帐目。
审核帐目是否妥善的工作依照每年预先制定的工作程序表进行,七个月内完成。由于政府收支数量庞大、种类繁多,审计采取抽样方法,深入检查个别部门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而不必揭露所有财务收支的每个错弊。审计的目的,是在总体上保证政府的财政及会计帐项,一般都准确妥当,且符合公认的会计标准。每年10月,审计署署长向立法会主席提交上一财政年度政府帐目是否妥善的审计报告书。
(2)衡工量值式审计工作。就任何决策局、政府部门、专责机构、其他公众团体、公共机构或帐目须受审核的机构,在履行职务时所达到的节省程度、效率和效益进行审查。现在的审查工作,依据政府帐目委员会1998年2月11日提交临时立法会的一套准则进行。该准则包含以下要点:
审计署署长向立法会提交报告时应享有很大自由,可以促请立法会注意审计中发现的任何情况,并指出所牵涉的财政问题;
审计署署长如果在审计中发现有关人员制定政策目标和作出决定时可能缺乏充分可靠的证据,可以进行调查,并将存在问题的事实报告立法会;
审计署署长还可以查核有关方面在厘定政策目标及作出决策时,是否有适当的权力;
可以查核有关方面有无作出恰当的安排,能否选择和评估其他推行政策的办法;
可以查核既定的政策目标是否明确界定,有关的执行决定和人员行为是否符合既定目标;
可以查核各项不同的政策目标及其推行办法,是否有冲突或可能有冲突;
可以查核有关方面将政策目标演绎为行动目标和成效标准方面,进展和效用如何。
审计署署长并无权力质询政策目标的利弊,除准则另有指明外也不得质询政策目标的制订方法,他可以就这些方法的节省程度、效率和效益,提出质询。
衡工量值审计基本上依循国际公认的最佳做法,并参照英国国家审计署的工作方法。审计署按照每年预先制定的工作程序表,以有组织的方法进行衡工量值审计。一项完整的审计分策划、调查、报告三个阶段,依次为选择审计项目,以适当方法和步骤实施审计,撰写、确定审计报告。衡工量值审计结果每年向立法会报告两次,分别为4月和10月。报告书提交立法会后,会交付政府帐目委员会根据《立法会议事规则》进行审议。
(二)衡工量值审计过程
审计署七十年代中期开始衡工量值审计,从小到大,由少至多,八十年代形成规范。可以沿着三个操作阶段分析衡工量值审计的进行过程。
1.策划阶段
衡工量值审计的对象和内容是广泛而多样的。按照审计署的工作范围,可审核机构包括政府总部的11个决策局,几十个政府部门,几十个有关机构,还有其他公共机构,以及它们的下属机构。何况,这些众多机构繁杂的工作内容可以列出难以胜数的审计项目,多数审计项目都要涉及两个以上的机构,而由于有的受审核机构业务活动具有广阔的辐射面,审计人员不得不相应扩大自己的工作范围和工作量。但审计资源是有限的,常常是缺乏的。因此,要尽可能合理地、有效地使用审计资源,安排和分配好一定时间如一个年度的工作量。效率和效益审计的第一步,是审计的效率和效益。
审计署有自己选择项目的方法。首先,进行一般性考察,收集和评估受审核机构的有关资料,了解它们的主要活动及资源状况,以此为基础制订衡工量值审计的五年战略计划。除了受审核机构的基本情况,制订计划还要充分考虑立法会、政府以及媒体和公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参考以往的审计计划与执行。五年计划是滚动式的,逐年检查及推进,可视为一个审计项目库。这样就为未来的审计工作提供了一个方向,准备了长期的任务,以此在年度和项目上进行合理的分配,也有利于用发展的眼光筹集和优化审计资源。
其次,在五年战略计划的基础上,制订每年的审计工作程序表。选择年度审计项目有五个标准:重要性——在政府管理、资源运用或社会需求等方面较为重要;风险性——较有可能存在问题;时间性——更需要及时解决;增值性——可改善的空间比较大;可行性——根据现有审计资源适合进行工作。审计署按照这五个标准进行项目评分,编排出大约20个项目的优先次序,成为下一个年度的项目计划。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自下而上提出,最后由高级管理层研究确定。
2.调查阶段
首先,为执行一个特定审计项目而组成的审计组,会与受审核机构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举行初次会议,说明这项审计的目的和内容,并听取有关情况的介绍。审计人员从此开始了与受审核单位互动而公开的调查工作,并努力将良好的合作关系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接着进行初步调查和研究。审计人员先要了解受审核机构的职能、资源和运作机制,才能检查、衡量它的产出和效果。依照政府帐目委员会提出的准则,衡工量值审计不对政策目标的优劣以及政策目标的制订方法发表意见,但可以调查在制订政策和作出决定时,受审核机构是否有足够的根据,是否有相应的权力,推行政策的活动是否符合既定的目标,所采取的办法是否适当,以及全部工作的进展和成效。所以,审计人员需要通过阅读有关法律、规章、决定、报告等文件资料,以及座谈、询问,掌握受审核机构的基本情况。
经过初步研究,如果确认该项审计有充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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