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市场基金是随着短期证券市场与共同基金制度的发展而产生和逐渐兴盛起来的一种投资基金类型。在当今全球经济日益市场化、货币化的条件下,货币市场作为资金融通与基准利率信号生成的渠道,对于整个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转与实体经济的发展,作用是显蓍的。由于现代市场经济的信用特性,使得流动性成为经济是否健康高效的重要保障,因为很难设想,缺乏流动性的
经济会是高效的,而货币市场恰恰可以维持和提高一定的流动性,这对于提高经济整体效率也就不可或缺。有鉴于此,发达国家在近二十多年里,货币市场发展较快,货币市场工具日渐丰富,专门以这些货币工具为投资对象的货币市场基金也就活跃起来。
一、货币市场基金的函义与基本特征
(一)货币市场基金的涵义分析
所谓货币市场基金,是指通过某些特定发起人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出售基金凭证单位的形式募集资金,统一投资于那些既安全又富有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将由这些工具形成的资产组合收益,按一定的规则在扣除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后,支付给基金凭证单位持有人,因而是专门以货币市场为投资组合领域和对象的共同基金投资方式,是共同基金的一种,有时也简称货币基金。
(二)货币市场基金发展的基本状况
既然货币市场基金是以货币市场为存在前提的,那么,要了解其发展过程,就应当对货币市场的发展情况作一简要介绍。
1.货币市场及其工具的发展变化过程。按照一般教科书的定义,货币市场是由期限少于一年的金融工具交易形成的市场。如果我们暂且使用这一定义来观察货币市场的话,可以发现,经济环境从70年代开始出现重大变化,通货膨胀率不断上升,利率波动不定,比如,在50年代,3个月期的美国国库券利率波幅在1—3.5%,而到了70年代,波幅就增大到4—11.5%之间,80年代更增加到5——15%之间,利率的大幅度上升(甚至到20%),使得长期债券的资本损失高达50%,回报率为负40%(米什金,1998年)。loCAlhOst由于这些情况的发生,使得金融中介机构发现向社会提供的传统金融产品不能带来理想的利润,更由于严格的法规制度的限定,比如美国联储规定的较高准备要求(这等于向货币存款机构征了一道税收,因为在联储的准备金存款是不支付利息的),联储体系通过q条款对定期存款规定了利率上限等,逼使新形势下金融中介机构拚命予以业务和产品的创新。所以,我们看到,自7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的金融创新进展较快,尤其货币市场工具更是不断趋于丰富。总体上观察,货币市场工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国库券。国库券是指由政府发行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短期国债,主要是用于调剂国库收支临时性周转需要。期限品种多为3、6及12个月。国库券一般采取贴现式发行,即没有预先规定票面利率,发行价格低于面值,到期时以面值偿还。由于国库券期限短、信誉高,在市场上交易活跃,流动性较强,因而从其弥补财政赤字的功能中又演化出更多并不亚于财政功能的作用,不仅众多的金融中介机构将其作为一种准现金性资产,用于资产组合的流动管理,中央银行也多以之为公开市场市场业务的操作工具,利用短期国库券的买卖来吞吐基础货币,执行一定的货币政策。也正因为国库券的这些特点,使得其收益率变动成为一种市场基准利率,其它金融资产的定价基本以此为依据。因而从目前来看,国库券在西方国家的发行,并非仅仅为了弥补财政赤字,更多是为了调剂社会资金流量,强化金融市场的基础。由此也就使得各国对短期国库券的发行比较热衷,发行量较大,发行频率较高,如美国每星期一的下午都由纽约联储代为向社会拍卖国库券,一年要发行50多次,每次发行也都为货币市场利率变动的信号。国库券的持有者主要是银行与货币市场基金等金融机构。
(2)可转让存单。存单是由银行发行的一种金融资产,附有票面利率,表明一定数额的资金存入到发单机构。在1961年以前,存单是不可转让的,只能到期一次取出本息,提前兑取要付出高额的罚息。但由于当时各国实行严格的利率管制政策,特别是在美国,联储的q条例明确规定了利率上限,尽管存款金融机构发出的存单利率随期限的延长而上升,但仍低于当时的市场利率,因而那些拥有大量短期头寸的机构不愿意将资金存入银行(尤其是当时对活期性通知存款还不支付利息),这势必影响到银行的资金吸收量。为了增加可用资金,1961年首先由花旗银行发行了一种大额可转让存单(每份在10万美元以上),即允许这种大额存单可以在二级市场上流通转让,这样,那些大额短期头寸就会通过购买这种可转让存单而得到运用,获取市场决定的收益的同时,也不影响资金周转。由于这种工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并能够突破当时的利率管制,对银行吸收存款大有好处,因而各家银行纷纷发行这种可转让存单。后来,有些证券经纪类金融机构也加入这些可转让存单市场,通过其证券经纪作用,使得市场存有不同等数额的存单,由此也就使这个市场的规模逐步扩大,到1993年底,美国市场的cd余额就高达35亿美元,这些cd的主要购买者就是货币市场基金类管理公司。
(3)商业票据。商业票据是由金融类或非金融类公司公开向社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期票,是一种债权债务凭证,首先在美国出现,之后是欧洲,1987年日本大藏省允许日本的公司在国内发行这种票据融资。60年代之前,公司主要是向银行借取短期资金,但自60年代起,尤其是在美国,一些信誉较高的大公司直接进入市场发行短期商业票据,筹集短期资金,以供季节性临时周转之用,由于它比起向银行借款来成本要低,因而是大公司比较偏好的一种便捷融资途径。在80年代之前,商业票据的主要发行者为高信用等级的大公司,80年代之后,由于伦敦同业拆放利率与商业票据间的利差扩大(由60个基点扩大到150个基点),因而可以使那些信用级别并不是很高的公司也可进入这个市场融资,况且这种融资方式有助于公司选择最佳长期债务资金筹集时间作一缓冲,是非常必要的一种工具,即在通过发行长期债券融资的时机尚不成熟时可暂以短期商业票据的形式弥补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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