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重组、发行债券、破产等产权变动事项以及子公司的物资盘亏、盘盈、毁损、报废、出租等应分别经集团公司和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价格管理。集团公司内母子公司间相互提供产品和劳务由集团公司统一定价,实行模拟市场价格。各子公司对产品和劳务的价格具有拟订权,集团公司对子公司所拟订的价格具有审定、协调以及裁决权。
信息管理。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各子公司的会计报表定期收集、汇总、分析,并及时提供给决策部门和决策人,定期进行财务评价。
财务制度的管理。集团公司应该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指定适合本集团公司内部财务管理的办法、财务会计制度、纳税办法、核算办法、各项费用指标,并根据上级政策的变化及时修订。
财务人员的管理。集团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各子公司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业绩考核、工作变动以及子公司财务主要负责人的任免等事项。
5、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的约束机制
集团公司在宏观政策和形势指导下,应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敦促成员子公司各行其职、各保其效,并建立确保资本保值、增值的一系列约束机制。
l 对各类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控制资金流向。
(1) 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投资,由集团总部统一规划,各成员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实行“项目负责制”或“项目承包制”,讲求投资报酬率。
(2) 集团成员子公司日常合理的、规定限额以内的资产损失,经过健全的审批手续,可由其自行处理;对超出限额的资产损失,必须由成员子公司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总部统一处理(或者由集团总部签署意见后,再由成员子公司报当地财政机关)。
(3) 成员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各类财产,必须在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前提下,报集团总部批准。
(4) 成员子公司一般不得对外提供经济担保,确属特殊情况者,必须报请集团总部审批。
l 适时地对成员子公司的成本、费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防止效益流失。
集团总部要根据“两则”“两制”及国际会计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集团的管理办法,各成员子公司再据以制定实施细则,报集团总部备案。其执行情况,由集团总部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实行定期检查与日常指导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l 加强财务成果核算与利润分配的管理,维护所有者权益,保证企业的发展后劲。
(1) 各成员子公司不得擅自扩大营业外支出,若遇公益、救济性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必须事先报集团总部批准。
(2) 集团总部要审批成员子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审查利润分配表及相关资料,监督其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与公益金。
(3) 加强资本金管理,成员子公司“实收资本”若发生结构变化或数额变化,特别是涉及到产权变动的事项,必须事先报集团总部批准。
l 建立财务报告制度,设计财务指标考核体系。
(1) 各成员子公司都要按月、季、年向集团总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有条件的地方要先经注册会计师对其财务报告进行验证。
(2) 各成员子公司要随报表编写财务报告说明,尤其是对一些期后事项、或有负债、或有损失等,都要向集团总部说明清楚,必要时可由总部对其财务报告进行某些调整。
(3) 按照财务评价指标的要求,选择有关反映经济运行状况和运行质量的敏感指标,根据日常收集整理的财务、统计等信息,及时向其发出是否接近临界值的警示,发现异常,及时提出建议或措施,以防患于未然。
(4) 集团公司要对成员子公司建立以资本金利润率为核心内容的财务指标体系,评价经营者的业绩,实行资本经营责任制考核。
l 建立财务总监制度。
有条件的集团公司应该向成员子公司派出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代表集团公司总部对他们的资本运营进行指导、监督,参与财务管理工作。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有:
(1) 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制定管理制度。
(2) 参与拟订筹资方案,签批资金收支事项等。
(3) 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审核财务报告。
(4) 组织开展财务会计管理活动。
(5) 拟订利润分配方案。
(6) 审核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另外,财务总监要对成员子公司的经济运行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l 编制集团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
为了保证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集团公司应该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以便反映各成员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和企业集团整体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并定期向外部公布。
l 加强财务会计队伍的建设。
(1) 集团公司财务部门要履行业务管理和人员管理两种职能,对财务会计人员实行系统管理,财务会计机构设置及职能范围要统一规划。
(2) 搞好在职财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如:每年对会计人员的培训不少于半个月;对财务负责人的培训不少于1个月,并对培训情况作记录。
(3) 加强财会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如:每年审核一次会计证,对财务负责人进行一次岗位能力评测等等。
(4) 针对集团公司的特点,建立对成员子公司财务人员的业绩考核机制。这项工作可由监事会、内审机构等监督考核。
三、国外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模式分析
国内的集团公司在财务管理上基本上都是采用完全独立的分权模式,即各分、子公司负责自己的财务核算与财务管理,集团一般只对下属公司进行工作指导并在一定时期组织对下属公司进行事后的审计。这种模式存在的问题已在前文作了分析。
在八十年代中期以前,国外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基本上与我国目前的这种管理模式相似。然而,随着现代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的飞速发展,国外企业集团在引入现代化管理手段的同时,在八十年代后期开始对原有的财务管理模式进行了彻底的重新设计。特别是1993年以后,在全球掀起以bpr(业务流程重组)为主要内容的管理革命风潮后,全球绝大多数大型企业集团(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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