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
3、预案的组织实施。现场的抢救、抢通、疏导、处置工作由预案指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各司其职,互相配合,有条不紊地开展抢救、抢通等应付突发事件工作。
4、各组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应按其职责范围制定周密的行动计划,并随时根据事件的新情况、新特点做相应调整,经指挥部批准后立即实施,在实施过程的情况变化应立即报告指挥部。
5、任务结束后,各组应向指挥部汇报基本事实(即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情况、结果)和本组采取的具体措施及所产生的效果。
6、国道、省道突发事件解除后,现场指挥部随即解散,本预警预案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总结会议,部署相关善后事宜,并将事件过程、处置情况和结果上报上级。
八、责任追究制度
执行抢通,救助任务的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指挥领导小组命令,对在事件中不主动、思想麻木的单位责任人和机关工作人员要给予严肃处理。对拒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和造成事件发生的有关单位领导、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奖励规定
在应付突发事件过程中,对及时准确报送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避免伤亡以及在事件中措施运用得当、果断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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