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权益。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部分山区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儿童教育等方面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城镇妇女就业和再就业依然困难;家庭暴力、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2004年,我区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的21项终期监测数据目标中,尚未达标率为的有8项。实施《重庆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的46项确终期监测数据目标中,尚未达标的有26项。在《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33项终期监测数据目标中,尚未达标的有13项。在《重庆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54项终期监测数据目标中,尚未达标的有24项。因此,我区妇女儿童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
二、贯彻落实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做好妇女儿童工作
今年8月15-16日,国务院妇儿工委在北京召开了第四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和吴仪副总理都作了重要讲话。讲话强调,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加强妇女儿童工作,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保障妇女儿童权益、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国际上,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水平已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国际形象的重要标志。大力推进妇女儿童发展是我国政府向国际社会做出的承诺,也是落实“千年发展目标”的具体体现。开展好扎实有效的妇女儿童工作,是我们在座每一位所代表的部门应尽的义务和义不容辞的责任。温家宝总理和吴仪副总理的讲话,高屋建瓴,立足当前,着眼未来,贴近现实,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必须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第四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提高认识,增添措施,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实施妇女儿童发展两纲两规划,不断提高我区的妇女儿童工作水平。
(一)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万州高度,进一步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加快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男女两性协调发展、儿童优先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万州的重要内涵,是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我国把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就是强调运用国家和政府的力量,逐步消除对妇女的歧视,促进男女平等的实现;制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正是把妇女儿童的发展问题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把推进妇女儿童的发展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研究解决占我区人口三分之二的妇女儿童的发展问题,在制定和实施全区“十一五”规划中,在建设大城市的进程中全面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推进我区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政府主导,部门实施,进一步发挥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议事协调作用
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推动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政府部门是主体,妇女组织是重要的推动力之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切实承担起协调和推动区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任务,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及其委员、联络员的积极作用。各成员单位都承担着实施两个规划各项目标达标的重要责任,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的重要意义,全面了解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对规划目标的实现要负起责任。如果发现指标预期达标有困难,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主动支持和配合妇儿工委办公室,严格按照规划的目标进度、责任分工开展工作。区妇儿工委办公室是区妇儿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要加强与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委员、联络员的联系沟通,增强服务的主动性,提高服务水平,同时要加强与党委、政府的协调沟通,加强对各地妇儿工委办的指导工作,努力形成务实高效、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开拓创新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三)健全乡镇、街道妇儿工委组织,推动基层妇女儿童规划实施工作
我区“两规划”中一些综合性指标要求基础数据来支撑,而这些基础数据都将出自于乡镇、街道一级,因此,各个街道、乡镇要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妇儿工委组织,并把妇女儿童工作切实纳入乡镇、街道行政的议事日程,纳入乡镇、街道政府管理的目标考核体系,成为乡镇、街道政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这样,才能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实施两个计划的达标状况,才能对妇女儿童的发展状况做出动态反应,及时提出有效对策和调整干预措施,真正推进本地妇女儿童事业与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同步。
(四)加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支持妇女广泛参与经济、*、文化等社会活动,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要重视培养妇女人才和选拔妇女干部,为广大妇女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制定规划、部署工作、出台政策要充分考虑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和发展需求。要把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通过认真贯彻《宪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在*、经济、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突出问题。
要依法保障妇女平等的就业权利,重视解决妇女的就业困难,坚决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下岗女工再就业当作一项系统工程来统筹安排,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个私经济,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加强适合城乡女性特点的就业技能培训、择业指导和服务,提高她们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要引导妇女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她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为广大妇女就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强化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依法保护女工的特殊权益,加强劳动监督力度,纠正在合同期限、劳动权益、解除条件等方面侵害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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