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妇女劳动权益的法律尚不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落实尚不到位,女职工特别是非正规就业和流动就业的妇女权益受侵害尤为突出。如有的企业任意解雇女工、超时劳动、从事有毒作业、甚至人身伤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我们在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中,要特别关注对妇女权益的保护。要进一步完善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措施,扩大养老、生育、医疗保障的社会统筹覆盖面。要把妇女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纳入党委、政府“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全过程,在制定政策时,注重听取妇联和妇女群众的意见,充分考虑妇女群众的特殊利益。要重视解决新形势下妇女就业再就业、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突出问题,保障妇女平等分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同时,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宣传等各种手段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坚决反对歧视妇女的各种陈旧观念和落后行为,坚决扫除损害妇女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坚决打击侵害妇女权利的严重犯罪行为,确保广大妇女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平等地位。
三、坚持齐抓共管,促进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协调推进。妇女问题是社会问题,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齐抓落实。重点要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1、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妇女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和改善妇女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使一批优秀女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目前,女干部占全县在职干部总数的36.5%,各乡镇、县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基本上配备了女干部。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是新时期党的妇女工作的中心任务。因此,我们必须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到党委、政府的决策之中。比如,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必须将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纳入其中;在党委作出工作部署时,必须对妇女工作和妇女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时,要协调有关部门从自身的职能出发,在各方面为妇女事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帮助。
2、各级妇联组织必须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的桥梁纽带作用。妇女组织是妇女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是妇女运动的组织者和推动者。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关键是发挥妇女组织作用。近年来,xx各级妇联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组织动员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推动三大文明建设、促进妇女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各级妇联组织要进一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一方面,妇联组织作为妇女利益的代言人,要坚持把服务大局和服务妇女群众结合起来,把继承优良传统和积极开拓创新结合起来,把发挥自身作用和动员社会力量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推动男女平等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妇联组织要在广大妇女干部中强化“四自”教育,并通过深入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三大主体活动和大力实施“科技致富”、“社区服务”、“家庭文明”、“女性素质”、“依法维权”五项工程,组织引导广大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为加快小康社会建设进程、推动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建功立业,做出贡献。
3、广大妇女必须坚持不懈地努力。妇女自身的努力和奋斗是实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重要条件。广大妇女要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时代女性,真正改变自身的不平等地位,与男女并驾齐驱。首先,要努力实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刻苦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用崇高的思想激励自己,用昂扬的斗志鼓励自己,用高尚的情操陶冶自己,用丰富的知识充实自己,以自己的素质和实力来争取真正的男女平等。其次,要发扬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广泛深入地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管理,在实践中创造新岗位、新业绩、新生活,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和优异的成绩树立社会新风尚,展示自己的价值,赢得社会的尊重。要通过广大妇女的不懈努力,加快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开创妇女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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