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的系统。”10 这是说,历史上“中国哲学”所缺少者只是某种类似于西方哲学的叙述方式,而非“哲学”本身。
问题在于,当冯先生作出“所谓中国哲学者,即中国之某种学问或某种学问之某部分之可以西洋所谓哲学名之者”的论断时,11 他实际上是在“哲学在中国”的意义上来确定中国哲学的合法性,此“中国哲学”概念的成立是建之于与西方哲学“相似”(冯称之为“有似”12 )的基础上。这一论证方式关涉到内容的取舍和处理中国哲学的基本理路。应当说,冯友兰两卷本《中国哲学史》与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差异甚大,但有一点是共通的:他们都注重乃至夸大了中国历史上名家学派的作用。这背后隐涵的乃是西方哲学重逻辑与知识论的模式。冯晚年作《中国哲学史新编》,依然认为所谓“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问题,乃是贯穿中国哲学史发展的一条基本线索,13“首先提出这个问题,而还没有加以详细讨论的是公孙龙。……一直到宋朝的程颐,才有了详细讨论。朱熹又继续这个讨论,使之更加深入。他们虽然没有用共相和殊相、一般和特殊这一类的名词,但是他们所讨论的是这个问题。这个问题的讨论,是程、朱理学的主要内容。”14 应当说,冯氏此一论断在相当程度上偏离了中国哲学的真实主题和内在的思想脉络,而潜隐于其背后的基本预设仍然是西方主、客两分的认识论模式。牟宗三主张从与文化传统的相关性来说明“中国哲学”的特殊性和“哲学”观念的相对性,“如果了解了文化系统的特殊性,就能了解哲学的特殊性。”15 关于哲学和文化传统的相对性及其根源,牟氏有一说法:“道是完整的,它是个全。由于人各得一察焉以自好,于是‘道术将为天下裂’。”16 相对于普遍的“道”而言,任何具体的哲学与文化形态,都意味着一种限定,都只能够展示“道”的某个层面或侧面,从此种意义上说,“道术将为天下裂”乃是必然的。中、西方的哲学系统,说到底都无非是“得一察焉以自好”的结果,不过此所谓“一察”是不同的:西方主要是表现在逻辑与知识论方面,中国则表现在超越的心性论方面。 17 如果彻底坚持上述立场,则对于中、西哲学只能作平等观,而事实上牟仍然认为中、西哲学有高低上下的分别,中国哲学在所达到的成就和境界上是高于西方哲学的,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与中、西方哲学在各自文化传统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在诸学术中的位置有关。就总体而言,可以说西方哲学更近于科学,中国哲学则更近于宗教,此所以伽达默尔要从与科学的关系方面追问“哲学”的“合法性”,而牟宗三等人则竭力要划清哲学与科学之间的界限。而从另一方面说,欧洲学者质疑“中国哲学之合法性”,又正是与中、西哲学之间的上述差异有关── 一种包含了某种强烈的“道统”观念和宗教信念于自身的思想理论,能够称得上是“哲学”吗?18就总体而言,作为当代新儒家主要代表的牟宗三,无疑是一位文化民族主义者,他强调哲学传统的特殊性和相对性,也可以视为民族主义面对西方哲学、文化之强势的一种表现形式。但是,若落实地说,牟氏讨论和界定“哲学”问题的基本立场是普遍主义而非特殊主义的,他只是反对某种不加分析地把“哲学”真理的普遍性归属于西方传统一边的做法。19 牟宗三普遍主义的立场特别突出的表现在有关康德哲学的认识和处理上,他实际上认为,中、西方哲学可以面对某些共同的问题,只是解决问题的理路不同罢了。有关“哲学”及其本质的普遍主义理解与民族主义、特殊主义的“道统”意识相结合,使牟宗三得出如下结论:儒家与康德哲学是可以相通的(因为它们背后有一个普遍的“道”和“理”),而儒家又高于康德,因为它回答了康德哲学所无法回答的问题。
普遍主义的立场使牟宗三断然拒绝“后现代”的思考方式,这从他对于海德格尔的批评中可以看出。目前所见到的较为彻底地依据后现代主义的立场来诠释和处理“中国哲学”者,或许可以举出美国方面的安乐哲(roger t. ames)、郝大维(david l. hall)作为代表。他们从“情境主义”、“特殊主义”、“过程哲学”的立场来处理“中国哲学”,认为中国哲学精神与西方哲学的主流传统格格不入,而惟其如此,中国哲学更具有“后现代的敏感性”和优位性。20
主张通过扩大“哲学”概念来争取和确认“中国哲学之合法性”的作法,可以说是相当的通行,尽管其中许多人或许未必对于问题本身有某种自觉意识。
事实上,也少有人能够严格依照西方哲学的范围来讲述中国哲学。如我们上文所指出的,二十世纪初“中国哲学”开始从经、史、子、集的传统规范中分化出来,成为一个现代意义上的专门学科。但是,可以说迄今为止,所谓“中国哲学”的界域似仍然显得过于宽泛,其所涵盖的范围差不多是介于传统经学、子学和西方所谓“哲学”之间。从学科设置来讲,已经沦为纯粹历史性研究的“经学”和相关的文献学考辨,亦多被归属于哲学研究的范畴。而大量的文化讨论、伦理研究和一般的思想性课题,亦被圈定在“中国哲学”的哲学领域。
那么,“中国哲学”及其研究究竟应当在什么意义上有别于“思想史”和“学术史”?它们之间的界限是应当进一步模糊、消解还是应当适度的清晰?抑或如目前某些人所主张的,应当以“思想史”或“学术史”取代“哲学”的方式?
在我看来,“中国哲学”研究的努力方向应当是丰富和深化“哲学”概念的内涵,而不是无限制地扩大它的外延。“中国哲学”能否最终被西方世界承认,取决于它能否在一些“元哲学”问题上(而非仅仅是文化功能上),提供某种原创性的智慧,并对于西方哲学的发展构成挑战。试图把文化因素完全排除于哲学之外的想法是幼稚的,而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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