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涉农价格政策,促进农民减负增收。认真落实关于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各项价格扶持政策,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深入开展涉农收费项目清理,2002年以来,共取消涉农收费项目 69 项,降低标准20项,较大幅度地减轻了农民负担;深入开展涉农收费公示,从2001年下半年开始,统一制作并免费向全市各行政村发放铝合金公示框和《**市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对涉及农村的农林、水利、民政、劳动等17个部门的62类126个收费项目进行公示,并根据国家和省新出台的涉农收费政策,进行了五次修订。同时,通过统一印发收费公示样表,抓好各镇站(所)的收费公示,增加收费透明度,让农民明白交费,防止乱收费。
落实优惠减免政策,切实减轻各方负担。为减轻社会各方面负担,2002年至今年10月,共转发上级取消、降低收费文件29个,取消收费项目216 项,降低收费标准48项,减轻社会各方负担约 1.46亿元;为减轻企业负担,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开放型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各项收费优惠政策,出台了控制涉企收费的有关规定,并在全市建立了43个企业付费监测点,及时了解企业负担和收费部门执行收费政策的情况;为减轻教育负担,加强对各类学校收费的监管,实行收费公示,推行“收费卡”制度及“一费制”;为减轻患者负担,加强对医疗服务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收费公示制、特色医疗服务报批制,逐步推广住院清单制和日结日清制。坚持以让利给患者为原则,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2002年以来,公布集中招标采购临时最高零售价格药品4819种,贯彻落实降价药品1100种。
落实收费审验政策,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管。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每年会同财政部门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审验。四年中,通过年审依法收回《收费许可证》55本,变更《收费许可证》270本,对 625个收费项目进行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秩序明显改观。
四、加大价格监管力度,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围绕社会热点难点,开展价格专项检查。2002年以来,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及我市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27项(次),重点对涉农价格和收费、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收费、教育医疗服务收费及药品、电力、成品油、商品房价格等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行政、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1432家,查出违法所得金额2750万元,处理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22 件,经济制裁总额 229.1 万元,其中退款18.01万元,没收206.17万元,罚款4.92万元。
围绕价格诚信建设,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把推进明码标价和价格诚信建设作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基础性工作,以“倡导价格诚信、反对价格欺诈”为重点,2002年之前在全市开展了创建明码标价示范街(示范单位)活动,2003年起在全市开展了创建价格信用单位活动,先后表彰了**市明码标价示范单位8家,苏州市明码标价示范单位2家,**市a级价格信用单位13家,苏州市aa级价格信用单位3家,提升了明码标价工作水平,价格诚信程度逐步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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