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普遍动员的基础上,局党支部结合本部门实际,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创建工作。
(2) 召开本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创建省级文明行业的文件,进一步使全体同志明确创建文明行业的意义、目的和要求。
(3) 上报创建工作计划
2、组织实施阶段(2005年6月7日到2006年1月28日)
(1)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做到文明用语,亮牌办公,公示服务承诺内容。
(2)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向企业和相关部门下达征求意见书,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多角度、全方位征求全社会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搞好各项环保工作。
(3)自我检查,完善阶段。自我对照,弥补不足,进一步完善。
3、迎接考核阶段,接受省、市、县组织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 主要措施
1、强化教育,统一思想。要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先”教育等主题活动。通过教育活动,增强创建信心、落实创建行动、扎实推动创建工作的开展,把创建文明行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归结到始终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来,归结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上来,归结到关心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来。全局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服务全县经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的有效载体,是实现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结合点,是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宗旨的有效途径;充分认识环保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对于促进环保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能,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不仅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需要,也是加强环保系统自身建设的需要,从而不断增强抓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创建文明行业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使他们熟悉创建目标、任务和措施,要叫响创建主题、营造良好的氛围。
2、明确思路,分步实施。按照“抓重点、创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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