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决策的重要依据。地勘院除了抓好各类地勘项目的信息搜集、论证立项外,还要抓好地延市场项目的捕捉与谈判工作,尤其是环境与灾害地质项目、地方地勘项目、矿山项目、西部及境外勘测项目等。同时,要不失时机地推介自己的成果、矿权,形成矿权的合法有效流转。
2、地勘院每半年召集一次经营工作总结及市场分析预测会,年末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下年度经营工作计划,汇总到综合办公室后,整理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决策。
3、员工必须保守信息秘密,因泄密造成损失的将严肃查处,直至辞退、除名。
4、院综合办公室要认真建立信息台帐,备查、备用。
八、合同签订与管理
1、合同的论证、洽谈与签订必须在院长或分管副院长或院长授权代理人的主持下进行。特殊、重大合同由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被授权人一般只限于副院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分院院长和副院长)。
2、对外签订合同只能以“中南地质勘查院”名义,严禁以分院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违者,一经查实,除追究分院主要负责人责任并严肃处理外,将停止该分院继续使用总院有关资质、执照等证照的权利,直至彻底处理、整改完毕。
3、合同拟订后,须经院长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后方可加盖印章。
4、合同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
5、综合办公室受理合同纠纷,并具体落实院里关于纠纷的处理决定。
九、所有对外经营工作都必须依法纳税。
十、地勘院内应本着团结协调、维护全院利益的原则开展经营工作。当经营工作需两个以上分院甚至全院共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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