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考核测评标准见附件一。 (二)外营工作
外营工作基本分为18分,占总分的18%,主要考核两项指标:
1. 外营总收:地矿业按营业额,工勘业按完工项目结算和未完工项目阶段进行结算的收入额,其他各产业按业务收入。
2. 人均外收(元/人年),即外营总收的人均量。其中职工人数是指考核年度末在册正式职工的人数。
具体考核测定标准见附件二。
(三)运行质量
运行质量基本分为30分,占总分的30分%,主要考核三项指标:
1. 综合效益指标,指分院年度综合效益总量。
2. 人均创利(元/人年)指分院年度综合效益人均量。
3. 综合折旧率。
具体考核测评及计分办法见附件二。
(四)稳定安全
稳定安全主要考核队伍稳定和安全生产,基本分为17分,占总分的17%,主要考核三项指标:
1. 队伍稳定与否以及有无重大社会治安事件及精神文明建设。
2. 四大事故:重大伤亡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重大设备事故以及生产性工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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