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红盾行动”成果展、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展暨名优产品展销活动。共计有500多人次参观我局的“红盾行动”成果展、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展,接受消费者咨询400多人次。二是开展现场投诉受理及法律法规咨询活动。其分发有关宣传材料2300多份,接受咨询1200多人次,现场接受消费者投诉3起,均已调解结案。三是参加全市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物品暨“打假”踩街宣传活动。我局把各次执法行动中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等各类违法物资进行清理和归类,进行登记造册,集中统一销毁,在全市的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现场,我局共组织假冒装饰装修材料、假冒变质食品饮料、假冒运动鞋成品半成品和模具等各类假冒伪劣商品物资共计货值7.91万元进行统一集中销毁。四是组织假冒伪劣物品赴泉州参加“全国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物品福建分会场”的统一销毁活动。在市局的安排下,我局共组织 “茅台酒”“五粮液”等假酒、假冒“雷宝”“adidas®”运动鞋、假冒sony影碟机(dvd)电器等各类违法物资共计货值9.22万元,在市局的带领下于3月14日前往泉州分会场进行统一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现场。(上半年工作总结已经在oa网上全文公布)
上半年,通过全体干部的努力,我局做了大量工作,但无须讳言,在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创新意识、案件查处工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不容忽视。
(一)、队伍素质待于进一步提高,还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畅的现象;队伍创新意识不够强烈,一些干部身上存在观望情绪,“当一天和尚敲一天钟,甚至不敲钟”,工作流于应付,缺乏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工作积极性。
(二)、机关与基层的上下协调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业务股室还处于“发文制”、“转发制”的指导模式,下基层指导,亲临工商所,乃至片区解决问题的主动性不足。
(三)、日常性、阶段性、专项性工作完成得不够理想,许多工作雷声大、雨点小,工作往往只体现在出动多少人次、车辆多少台次,真正形成工作态势的不多。案件种类比较单一,基本上局限于无照经营案件及商标侵权案件,不利于工商行政管理整体职能的充分发挥。
(四)、有些工商所辖区无照经营现象还比较严重,个体经营户的亮照经营意识不强,一些工商所的个别路段办照率、亮照经营率不高,需要进一步加大办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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