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党员干部也自觉做到了廉洁从政。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直接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营企业主的现金、有价证券”的规定,认真落实礼品登记制度,局领导拒收和上交礼金
5人次总计
15500元。
2月份,我们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开展礼品礼金登记清理活动,没有发现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的行为。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三不准”规定,所有局领导的配偶、子女无个人经商办企业行为和承揽建设工程的活动。三是严格执行住房、小汽车配备、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市纪委的统一部署,我们认真开展了清房工作。因国庆南路延伸工程从我局院内穿过,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局机关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购地新建办公楼和住宅楼,住宅楼属职工集资建房。按照清房工作的要求,我们对职工住宅楼建设的项目审批情况、征地费和其他有关税费缴纳情况、职工集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按受了市清房检查组的检查,没有出现违纪违规问题。在小汽车清理工作中,我们把局机关所有的小汽车的准购手续、购车费用等认真清理了一遍,将有关票据和资料的复印件报市纪委核实。局机关今年新购小汽车一台,我们严格按有关程序报批,并将小汽车购置纳入政府采购。四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通讯工具话费报销的有关规定。领导干部手机话费报销范围和标准全部报市纪委审批,并严格按审批的标准进行报销,节余归公,超支自付,没有出现超范围超标准报销话费的问题。去年话费超支的
3个局领导,在今年初主动到局财务室补交了超支的话费。同时,我们认真执行《来局联系工作人员就餐有关规定》,严格就餐审批和报销程序,控制接待费开支;采取有效措施精简会议,年初将水利、防汛办主任、党务工作、纪检监察四个会议合并召开,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降低了会议费用。
三、加强对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政令畅通
局党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每一项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都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每一项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局党组研究部署以后,领导小组还要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周密安排,确保了每项工作都取得好的成效。今年我局主要组织开展了以下几项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了水利工程执法监察。我们研究制定了《郴州市水利局2002年执法监察工作方案》,组织各县(市、区)水电局和有关工程建设单位开展了执法监察。6月份,在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我局从水利、水保、质监、监察等科室抽调人员会同市计委重点工作稽查办对全市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开展执法监察,共检查水利国债资金2910万元,省级基建资金78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017.4万元。在检查中发现少数工程项目存在前期工作不到位、资金拨付不及时、不按要求进行招投标、财务管理不规范、施工质量不高等各类问题30多起,我们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到位,有利地促进了我市水利工程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在今年的水利执法监察工作中,除做好自查工作的督促和局本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外,我们还加大了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力度。我们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局机关搬迁住宅楼和办公楼建设招投标工作。在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组织人员参与监督了青山垅灌区配套工程、临武县长河水库、桂阳县贤江水库等除险保安工程、燕泉河及武水河治理工程等10个重要大中型水利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是历年来参与招投标项目最多的一年。
二是深入开展对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行为和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5月底,我们制定并印发了《郴州市水利局关于对全市水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行为和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6月初,我们组织召开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省水利厅和市纪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统一干部部职工对监督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方便行政执法相对人和干部职工反映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行为和收支两条线方面的问题,我们公布了举报电话,在局机关办公楼前设立了举报箱。从6月中旬开始,我们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对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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