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税务分局集体土地开发建设调查 |
|
|
的不合法性没有影响其对外出售而获取经济利益,因此,对纳税主体销售不合法的建筑物而获取的经济收入征税,也没有改变其是否符合其他法律规范的性质。 因此,我们建议对该行为应该征税,不仅应征收“销售不动产”营业税,而且应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企业应在机构所在地缴纳)。 以上情况,特此汇报。 红山税务分局 2004年11月15日
上一页 [1] [2] [3]
|
|
上一个公文方案: 浅议“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成因及对策(税务) 下一个公文方案: *街道办事处党员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
|
|
看了《红山税务分局集体土地开发建设调查》的网友还看了:
[企划方案]安乡县国家税务局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企划方案]2012年安乡县国家税务局、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共创廉 [活动方案]安乡县国家税务局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技巧经验]税务局效能监察安排意见 [企划方案]2011年加强基层税务所建设的几点措施 [企划方案]税务收取工作宣传落实方案 [企划方案]县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常用公文]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写作技巧 [合同范本]常年税务、涉税会计顾问协议书范文 [合同范本]聘请常年税务顾问合同范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