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管理制度 |
|
|
5.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丧葬,公司给予一定的慰问金。 6.公司根据情况不定期组织各种集体活动,活动费由公司承担。 第四十条 通讯补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移动通讯费补贴标准。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90%报销,报销上限为600元/月;副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90%报销,报销上限为500元/月;部门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80%报销,报销上限为300元/月;项目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80%报销,报销上限为400元/月;司机按实际发生额的70%报销,报销上限为150元/月;销售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的通讯补贴另定。 第四十一条 住房补贴:每月补贴50元。 第四十二条 误餐补贴:每月补贴90元。 第四十三条 交通补贴:每月补贴50元。 第四十四条 员工的固定工资作为公司为员工办理各种保险的基数。当员工固定工资未达到本市办理各类保险的最低限时,按本市低保基数为其办理保险。 九.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报董事会审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1:《岗位工资一览表》 附件2:《试用期工资标准》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
上一个公文方案: 市国税局计算机信息中心各工作岗位职责 下一个公文方案: 员工担保制度
|
|
|
看了《工资管理制度》的网友还看了:
[企划方案]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企划方案]中学物理仪器室管理规章制度 [企划方案]扬尘污染整治管理暂行方案 [企划方案]金融机构人民币管理责任书 [计划方案]员工食堂成本控制管理方案 [计划方案]大一班级学期管理计划书 [计划方案]学校扁平化管理实施方案 [企划方案]国土局关于实行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管理的实施方案 [合同范本]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 [计划方案]交通四化管理树促和谐实施方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