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及其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政策规定,研究制定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改革的基本思路、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工作安排。抓紧研究制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加快研究制定公开招聘、合同文本、岗位设置管理、竞聘上岗、考核、奖惩、人事监管等单项制度和政策规定。
加大聘用制度的推行力度。各地区、各部门在目前工作的基础上,可“先入轨、后完善”,进一步扩大聘用制度的推行面。已经推行聘用制度的地区,要完善管理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努力实现聘用制度的正常化和规范化;尚处于启动阶段的地区,要抓紧总结经验,尽快推开。明年要在事业单位大力推行公开招聘制度,除涉密岗位外,逐步实现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严把事业单位人员进口关。要积极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办法,强化岗位管理,在聘用制推行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未聘人员安置问题,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加强分类指导,做好试点工作。要抓好现有15个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联系点的工作,深入调查研究,解剖麻雀,总结经验,推进工作。明年要适当扩大试点联系点范围,以点带面,推动全局。要加强分类指导,及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明年将在适当时候召开全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座谈会。
(三)加强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遵循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完善政策、创新机制、营造环境,着力抓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努力壮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统筹做好各地区、各部门、各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推动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进一步做好高级专家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研究完善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办法,继续开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提出关于加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培养的意见,强化培养措施。同时,还要注意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老专家、老教授的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
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在继续调研和深入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抓紧研究提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根据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建立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为目标,按照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要求,借鉴国外的经验,坚持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研究提出职称系列分类改革的办法,拓展人才评价领域。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规范评价程序,丰富评价手段,为多种所有制人才提供公平公正的评价服务。对涉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专业领域,要加快依法推进职业准入资格制度建设。继续做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我们既要积极探索,又要注意维护职称工作的整体性和严肃性。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建设。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修改完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办好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做好西部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召开全国继续教育工作座谈会。鼓励各地各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活动。
(四)进一步推动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根据党的十六大关于“完善干部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干部激励和保障机制”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以规范政策外津补贴为突破口,继续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科学、完善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
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按照“建立综合体现工作职责、能力、业绩、年功等因素,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务员职级工资制度改革。
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事业单位整体改革的要求,研究拟定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根据事业单位性质、功能和财政支持程度,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健全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体系,研究建立高层次人才激励机制和部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收入分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事业单位搞活内部分配的指导,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兼薪管理办法。
推动规范政策外津贴补贴工作。要按照“整顿和规范分配秩序”、“完善和规范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的要求,继续配合有关部门推动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加强对实施情况的跟踪调研,及时总结经验。正确处理规范津贴补贴对社会其他群体产生的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五)推进人才流动与人才市场建设
近年来,人才市场平稳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我们要把握人才市场发展的现状和规律,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完善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
加强人才市场立法与管理。抓紧制定人才市场条例,起草或修订有关人才中介机构审批、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网上人才市场管理等相关配套法规。加快人事争议仲裁立法,推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开展。加强人才市场管理,加大人才市场执法力度,着力解决人才交流中出现的就业歧视、恶性竞争等问题,加强市场信用制度建设,规范市场秩序。研究建立宏观调控体系,通过制定政策引导紧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发展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积极发挥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机构的主渠道作用,为人才提供更广泛的社会化公共服务。修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探索建立社会化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的途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有关部门互相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