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应该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市场才是最好的试金石。
政府选择代替市场选择不仅会损失效率,而且会妨害公平。对个别企业实行优惠政策,会减少即期的政府收入,这种收入缺口要在别处弥补回来,势必增加其他企业的税费负担。也就是说,一部分企业享受优惠是以另一部分企业遭受损失为代价的。得到优惠政策的企业毕竟是少数,得不到优惠政策的企业是大多数,积极性会受到挫伤。对不同企业长期实行差别政策,甚至可能使某些企业把心思从发展生产更多地转移到争取优惠政策上来,导致竞争的混乱和变味。毕竟小区域的经济发展不同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在国家范围内具体企业很难影响到政府的决策,而在小区域内具体企业相对容易影响政府决策,从而使争夺优惠政策变得可能而且实际。
以上的分析都是从经济效率出发的,从经济效率出发市场本身就能够做得最好,而不需要有关部门的干预。那么从另外一个角度——社会效率出发,情况会是怎样?如果综合考虑就业、环境等社会问题,市场的某些配置就可能不是最优的,需要有关部门的调整,而这也正是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能定位所在。例如对于就业问题来说,小企业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恰恰是更应该得到优惠政策的群体。
(三)对一些问题的重新审视
淄博市工商局周村分局在《周村区民营经济发展基本情况》中提出了周村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八个问题,包括1.企业经营者思想保守,素质偏低2.资金紧张,融资渠道不畅,资金筹措困难3.市场信息不畅4.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匮乏5.管理落后6.生产工艺落后,产品技术含量低,企业竞争力差7.无序化竞争现象比较严重8.政策环境不宽松,现在将进一步对这些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
1.关于观念问题。周村的民营企业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改制而来的民营企业,另一类是民间真正土生土长的民营企业(可以称之为“草根民营”)。对于改制不彻底的企业来说关键不在于观念而在于体制,对于草根民营来说关键也不在于观念而在于政策环境。南方诸如温州等地民营企业的观念常常为人们所乐道,但是应该看到观念是要以公正平等的制度和秩序做支撑的,只有真正享有了“国民待遇”,草根民营才可能敢于开拓、创新。周村在历史上就是著名的“旱码头”、“丝绸之乡”,可以说人们并不缺乏经商的传统和观念。然而有关部门近年来更多地关注改制企业,忽视了草根民营,使它们在产业结构调整、优惠政策的给予各方面处于不利地位。谁不想做大做强?但问题是如果不能享受公平待遇,总是处于不利地位,又如何能够做大做强?并不是说应该给予土生土长的民营企业以格外的优惠政策,而只是要求有关部门对待所有企业一视同仁。
2.关于融资问题。所有制歧视向来是民营企业融资的最大难题,在周村民营企业已占到了全区企业的90%以上,应该说不会再有所有制歧视,但是事实上并非如此。民营企业的来源不同,同政府的远近亲疏不同,享受的优惠政策不同,在融资上受到的待遇也不相同。有政策保障的企业自然竞争力就强,发展前景就好,在融资上也就处于有利地位;没有政策保障的企业竞争力就差,发展前景相对没有保障,在融资上自然处于不利地位。关系贷款越多,关系企业就会挤占更多资金,资金配置的效率也就越低。应该加快政府职能的转换,让市场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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