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 乙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
工业产权……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
(二)办理合作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四)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
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六)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 合作经营期限
第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
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
合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期限。
但必须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
批机构)提出申请批准。
第八章 利润分配和偿还乙方投资
第十七条 合作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作为合作公司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发展基金;
(二)以__%偿还乙方的投资,预计__年还清乙方的全部投资;(注:根
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
(三)其余部分按甲方__%,乙方__%分配。
第九章 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大部分在中国境外市场销售(或全部外销)。其
中:
(一)向外销售__%;
(二)经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内销__%。
(注:销售办法可灵活多样,可由公司或乙方负责向外销售;也可由公司与外
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代销;对内销部分也可由公司或甲方经销。)
第十章 董事会
第十九条 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
改;决定公司转让、合并、停业和解散;决定公司经营决策、财务预算和决算;决
定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办法;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
司职工工资和制定职工奖惩办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董事__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名,乙方委派__
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__名,由乙方委派。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任期四年,经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
故不能召集董事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
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 召开董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
时,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是合作公司的决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
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 经营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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