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企业注册登记门槛。允许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民营科技小企业将注册资本分期注入,首期注入l 0%以上,最低不少于l万元,一年内追加至50%以上,三年全部到位。以合法技术成果入股注册的,还可适当降低注册资本要求。
13、对民营科技企业市财政实行地方奖励扶持办法。经赣州市级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赣州市级以上民营科技企业,自认定之日起,以上年度为基数,三年内其上缴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中地方收入部分的增加额由市财政给予适当比例奖励,专项用于科研攻关和技术开发。国家、省、赣州市制定的民营科技企业各种优惠政策遵照执行。
14、努力增加对民营科技企业的科技投入,不断增强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市财政自2005年起,在“科技三项经费”中新增新增安排5万元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民营科技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和获省、国家中小企业技术创
新项目资金的配套。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入股贷款担保公司。金融部门要加强对民营科技企业的信贷扶持,增加对民营科技企业的信贷投入,允许民营科技企业将依法取得专利权、商标权作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15、推动民营科技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协助各民营科技企业建立以企业生产管理标准为基础、以产品质量标准为核心、以检验检测标准为保证的企业标准体系。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三、引导民营科技企业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技术创新能力
16、民营科技企业要根据国内外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的需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不断强化制度创新,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高效的企业决策、管理、运营体制和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培养和聘用专业管理人才,向规范化、现代化管理过渡。
17、民营科技企业要增加科技投入,加大科研开发和科技攻关力度,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进行产学研联合科技攻关。帮助和支持有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各类科技研究开发中心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加快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增强民营科技企业的创新能力。
18、民营科技企业要支持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要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学习现代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掌握国际贸易、金融、法律知识。有关部门要有计划地组织选送民营科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出学习培训。
19、民营科技企业要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在技术、经营活动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知识产权,重合同、守信誉;要严格成本核算,如实申报经营实绩,依法纳税;要自觉接受科技、工商、税务、审计、环保、质监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0、要重视民营科技企业的党建工作。具备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要尽快建立健全党组织,吸收符合党员条件的包括企业经营者在内的优秀分子入党,增强和扩大党组织在民营科技企业中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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