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汉江管理分局竞岗操作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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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 落选人员 (1)双向选择落选人员的安排,分局总支根据落选者情况可酌情另行安排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待岗发基本生活费。 (2)中层竞岗落选人员:40周岁以下的进入双向选择程序,其它人员由总支另行决定或按分局有关文件享受有关待遇。 (二)停薪留职人员 停薪留职人员可参与竞岗或双向选择,但不上岗,待停薪留职协议或合同期满后按有关规定返岗。 (三)弃权人员 现在中层岗位且符合竞聘条件人员自动放弃竞聘的进入双向选择,双向选择也自动放弃,分局总支安排岗位又不服从者作待岗处理发基本生活费。 四、回避 参照回避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分局惯例,在上岗人员中实施回避。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在分局机关工作。 五、其它 (一)自本方案发布实施之日起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局所有人员(含各管理段的临时人员)的原任职务自行免除。 (二)本方案解释权在分局总支委员会。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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