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
(五)设立专室专柜保管档案。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处理终结后,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全部资料,包括申请书、答辩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调查证据、勘验笔录、谈话笔录、开庭通知、仲裁建议书、仲裁决定书、仲裁调解书、仲裁裁决书、送达回执、立案审批表、调查提纲、阅卷笔录、汇报笔录、请示报告、上级批示、各种会议记录、底稿、结案审批表等,要按类别或时间顺序排列,编写目录、页码,装订成册,立卷归入专室专柜保管,并建立严格的案卷借阅、查阅制度,确
保仲裁案件的完整与安全。
五、试点工作步骤
(一)试点准备阶段(2008年3月1日—5月31日)
1、成立**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设立仲裁办公室。
2、配备仲裁员,组织法律法规政策及仲裁业务培训。
3、制订仲裁工作各项制度。
4、落实仲裁工作经费。
5、选定仲裁工作场所。
6、配齐仲裁工作办公用具及办案交通工具。
(二)试点实施阶段(2008年6月1日—2008年11月30日)。根据《仲裁试点工作方案》要求,依照仲裁工作程序,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
(三)总结完善阶段(2008年12月1日—2009年2月28日)
1、总结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经验。
2、查找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切实措施予以纠正。
3、提出进一步完善仲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部门配合。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是一项法律法规政策性很强的、非常严肃的、涉及多部门的、全新的工作。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工作的领导,密切部门之间的协作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
(二)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增强农民自我约束与保护意识。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办公室要通过办黑板报、宣传栏、宣传册,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的方式,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精神,让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加强自我约束与保护,自觉依法办事,减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三)注重仲裁结果的执行,提高仲裁实效。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办公室要加强与人民法院等部门的协调,取得他们的支持,加大仲裁生效裁决的执行力度,提高仲裁效果。同时,要做好案件的回访工作,加强跟踪督查,确保裁决决定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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