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
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要在上半年已完成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和软件开发、试点运行的基础上,在年底前完成系统软件的修订完善工作,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工作。
要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先推进有条件、有基础、有专业人员的食品批发单位,逐步扩大到一般批发商;先推进总经销、总批发、大型商场、超市,逐步扩大到其他批发商;先单机运行,后考虑远程监管,要在单机运行基本成熟后,市局将逐步建立远程监控系统,真正实现网上监管目的。
确保实现2009年底大型商场、超市、总经销、总代理批发单位等重点食品经营主体“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应用率达到50%,其他食品批发单位不低于30%;××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网络监控系统正式建成并投诉使用。2010年覆盖90%的食品批发单位和大中型超市。2011年实现95%的覆盖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使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
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做大量的艰苦细致的工作。各直属局、分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真抓实干,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消保、市场合同、信息中心等条线要在职责范围,明确责任,加大力度,共同推进。要明确专职的信息化系统管理员、各基层分局(所)明确市场巡查员,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明确推进的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扎实、稳步、有效地推进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
(二)加强宣传引导。推广使用“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必须打牢思想基础,切实解决好“想用”的问题。一要认真做好全体工商干部的宣传教育,使基层一线干部都能深刻领会推广使用“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的重要意义,知晓系统的功能,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落实好信息化系统的推广工作。二要切实做好食品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讲明推广使用的意义、目的和作用,讲清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工商监管的要求,使各类食品经营主体明了信息化系统的运行模式,增强主动安装使用信息化系统的意识。三要加强对社会各界的宣传教育,让公众广为知晓,引导消费者积极使用,增强自身维权意识,主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大力营造浓厚的推广使用氛围。
(三)加强分类指导。各直属局、分局要结合辖区实际,针对食品经营户不同情况,加大分类指导力度。对新办食品批发企业、大型商场、超市,在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前,应督促其配备电脑、打印机、扫描枪等设施,建设并使用“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要指导督促其他食品经营户,配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信息化设备和系统。要指导各类食品经营主体掌握操作使用技能,为信息化系统的顺利推广使用打牢坚实基础。要引导基层工商干部熟练掌握信息化系统的操作要领,帮助督促食品经营者规范科学使用。
(四)加强监管巡查。各直属局、分局要科学制订信息化系统推广指导、业务需求收集、监管信息录入、量化督查考核等制度,做好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推广工作。基层工商部门,要利用远程监管平台,通过网上比对和市场巡查等手段,加强对食品质量的有效监控和食品流向的有效追溯,加快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实现工商监管的增效减负。对已建成的食品单位,要定期对系统使用和数据质量进行检查
指导督促其正确规范使用。对尚未建成的食品经营单位,应按照分类监管要求,强化监管巡查,严厉查处食品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五)加强督查考核。要加强对食品批发经营单位远程自律情况的远程监测监控,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要通过互联网实施远程管理,及时查询票证备案情况,食品的供应情况和问题食品的流向及处理情况。要教育食品经营者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追究意识,做到不进无证货、无票货,做到不合格食品不进店内销售。对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单位实行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的,要加大管理、推进的力度;对食品经营户要加大索证索票、归档或台帐等工作的管理,对经教育仍然不到位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各级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切实履行职能,对不履行工作的,要采取通报、告知、限期整改、责任追究等形式,加大此项工作的推进力度,提高工作的效率。市局将把推进工作各年度完成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和半年度食品督查重要内容,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督查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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