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质量及选型,在预算人员控制的价格上限范围内抽取样板,进行封样,并尽量采取我方限价的措施。同时在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应要求出具检验合格证。
9)材料的代用应由工程管理部门书面提出,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通过,审算部门同意,领导批准。
10)甲供材料、设备的结算必须凭供货合同、供货厂家或商检部门的检验合格证和我方工程管理部门的验收检验证明以及结算清单,经审算、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方能办理结算。
(六)竣工交付环节的成本控制
1、单项工程和项目竣工应经过自检、复查、验收三个环节才能移交。
2、设计、工程、审计、预算、销售和物业管理部门必须参加工程结构验收、装修验收及总体验收等,“移交证明书”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物业公司同时签署。
3、凡有影响使用功能和安全及不合设计要求的结构部位、安装部位、装饰部位和设备、设施,均应限期整改直到复验合格。因施工单位原因延误工程移交,给我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按合同追究其责任。
4、工程移交后,应按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和物业管理规定及时与施工单位签订《保修协议书》,以明确施工单位的保修范围、保修责任(包括验收后出现的质量问题的保修责任的约定)及处罚措施等。
5、采取一次性扣留保修金,应对保修事项及其费用有充分的预计,留足保修费用。
6、甲方按租售承诺先行垫付的属保修范围的费用,应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由乙方承担。
(七)工程结算管理
一、工程结算
1.定义
1.1工程结算是指合同价格的结算。
1.2合同价格应为合同价款加上按合同规定进行的合同价款调整(增加或减少)。
1.3合同价款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4合同价款调整是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按照合同约定或承发包双方协商同意需要调整(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调整的合同价款。主要包括:
a)由于发
包人原因导致的合同价款调整:如工程变更、发包人违约等等;
b)由于非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合同价款调整:承包人违约、合同缺陷等增加的合同价款。
1.5工程变更是指工程范围变更、设计变更。工程范围的变更包括新增工程和删减工程(新增工程分为附加工程和额外工程。所谓附加工程是指那些该合同项目所必不可少的工程,如果缺少了这些工程,该合同项目便不能发挥合同预期的作用。或者说,附加工程就是合同工程项目所必需的工程。所谓额外工程是指工程项目合同文件中“工作范围”中未包括的工作。缺少这些工作,原订合同工程项目仍然可以运行,并发挥效益。);设计变更是经发包人统一并发出指令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及材料等等。
1.6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结算是指发包人直接分包的专业分包工程完工后,按专业分包工程合同条件进行的工程验收、结算。
1.7项目工程总结算是指项目工程竣工之后发包人与承包人进行的总承包合同工程竣工结算和尚未进行结算的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的工程竣工结算。
2.工程结算的条件
2.1工程质量合格或达到合同要求并按照合同要求取得验收证书是工程结算的必要条件。结算以工程计量为基础,计量必须以质量达到要求为前提。所以不是对承包商已完的工程全部结算和支付,而只结算和支付质量达到要求的部分,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部分一律不予结算和支付。
2.2一切结算均需要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2.3变更项目必须有发包人的变更通知。没有发包方的指示承包商不得作任何变更。如果承包商没有收到指示就进行变更的话,他无理由就此变更的费用要求补偿。
2.4及时、完备的结算资料。
3.结算资料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合同约定对合同价格构成影响的文件及资料:
3.2承包人履约情况:
a)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b)发包人对承包人履约情况的说明,包括:
i.双方确认的已完和未完工程项目一览表;
ii.工期或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项目应提供相应明确责任的说明;
iii.承包人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情况(已办理反索赔的项目除外);
iv.合同约定的设备清单和工程实际使用的设备材料清单一览表。
3.3工程结算书:
a)结算书编制说明,其内容应包括2.1-2.3条有关需要说明内容。
b)合同价款范围内规定工程内容的结算(结算明细表、汇总表)。
c)合同规定合同价款调整范围内(增加和/或减少)工程内容的结算。
4.工程结算的审查原则及要点工程结算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明确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在承包人风险及责任范围内的工程费用支出不予调整工程价款。
4.1合同价款范围内的结算,应区分不同的发包方式和合同类型进行审查:
a)对于总价合同,严格按照合同价款进行结算,严格审查合同内的工作内容是否在实际施工中按合同要求完成,包括产品设备的型号是否和合同相符;
b)对于单价合同,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依据施工图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工程量的计量,乘以合同单价计算合同价款,审查重点为工程量的计量;
c)对于未进行招投标,合同约定按照施工图预算加调整计算合同价格的工程,应依据施工图和现场实际情况、按照合同规定采用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和计价。审查重点分为工程量的计量和价格的来源与计算是否合理。
d)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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