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直接从其应得薪酬中扣除。
7、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制度,严禁
设立帐外帐和私设“小金库”。
8、财务人员每半年向局领导班子汇报和向全局人员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
六、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和调配,主要保证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用车。用车应遵循先急后缓、统筹安排的原则,确保局机关工作用车。
2、外单位借车,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燃油、路桥费一般由用车单位负责。
3、局机关小车安排紧张时,经局主要领导同意,用车人方可向单位和个人借车使用,否则费用自理。借车要严格核准公里数,按出车公里数加油。
4、用车实行计划制度。机关各部门用车,须在每周星期一上午造具本周用车计划,报分管领导审定后交局办公室统筹安排。除紧急情况外,无用车计划的一律不安排用车。各部门有急事临时用车,必须向办公室申请派车,不得私自叫驾驶员出车。驾驶员出车回来后车辆入库停放,不得私自将车开出去办私事。坚决禁止驾驶员酒后驾车,否则,民事、刑事责任自负。
5、坚持一车一驾驶员,不准擅自轮换驾驶;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做到平时勤保养、出车勤检查,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厉行节约,减少油(材)料消耗。
6、驾驶员擅自开车外出或私自将车转借他人,造成事故或车辆损坏,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该车驾驶员全部承担,并停发该车驾驶员半年出车补助。
7、小车用油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购买、管理,而且每月最少检查两次车辆公里数及用油量,凡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追查原因。
8、车辆需要维修或购置零部件,由驾驶员事先报局办公室主任批准,并如实提出具体维修项目和预计金额,到定点维修厂修理,车辆在出车途中需购油及紧急维修,购油发票和维修单据经用车人审核签字后,按有关规定报销。未经批准发生的维修费用由当事人自理。
9、定期将局小车的使用燃油情况、维修情况进行公布。
七、首问责任制
“首问责任人”是相对单位工作人员来讲的,群众到单位办事或来电话咨询,被询问的第一位同志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认真负责,文明礼貌,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办理;对不属于自己本职范围内的,负责介绍或引领到具体办事的站股室,禁止“生、冷、硬”和“顶、推、拖”现象发生,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拒绝服务。如发现或有人举报,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造成很坏影响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八、廉政制度
1、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的“七条禁止性规定”,强化自身道德品质修养。
2、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接受党的宗旨教育、法制教育、权力和义务教育,强化廉政、勤政意识,做到不吃请、不行贿、拒受贿。
3、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忠于职守,精通业务,热情服务。
4、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以冷、硬、横的态度和吃、拿、卡、要的行为刁难办事人员;不得接受他人赠送的钱物与礼品,严防工作中的“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不良倾向。工作中凡发生“吃、拿、卡、要”行为的,坚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不准在工作时间及工作日内午间饮酒;不准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6、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做到不偏袒、不庇护、不姑息、不迁就。
7、实施公开监督制度。设立“违纪举报箱”,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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