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建设和制度体系建设。
(四)全面验收。5月初完成各相关街道、乡镇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验收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工作小组,于新凡同志任政委,吴江同志任组长,张铁炎、苏春光同志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文明办、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环卫局、区爱卫办以及整治范围内的街道、乡、镇行政正职为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和监督。
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安排专项资金,核定垃圾拖运量,安排拖运经费;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农村中小学生卫生环保教育,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开展农村校园及周边环境清洁活动;区农林水利局负责抓好沼气技术指导,推进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区卫生局负责对医疗垃圾处理进行指导;区环保局负责垃圾分类收集的指导,制定培训
方案和计划,配合做好全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区城管局、区环卫局负责指导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规划和垃圾中转站垃圾拖运。区爱卫办负责农村公共卫生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123
(二)资金保障。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经费通过市级投入、争取先导区支持、区级配套解决,各级共安排每镇垃圾收集设施建设经费200万元,区财政先期垫付启动资金;每年安排各村(含街道、乡所辖村和四镇所辖社区居委会)垃圾收集运行经费3.6万元。
(三)责任考核机制。农村环境治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项目实施分解到各责任主体。各级之间签订目标责任状,确保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确保落实到位、考核到位。工作小组对项目实施情况按月督查通报,年终统盘考核。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在项目支持和资金安排上予以限制,并不予评优评先,降低考核等次,给予通报批评。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街道、乡镇要明确由行政正职具体负责,并抽调人员成立专门办公室。村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第一责任人,并成立组织机构具体抓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相关街道、乡镇要指导村民掌握正确的垃圾分类投放方法,为村民统一印制图文并茂的垃圾分类投放手册,主要包括避免和减少垃圾产生的措施、垃圾分类方法、垃圾分类投放的时间地点、垃圾循环再利用的方式、村规民约等信息,发放到每个农户手中,宣传参与垃圾分类改善农村环境的重要意义,培养村民绿色消费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做到“勤俭节约、物尽其用”,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生活垃圾产生。
(三)确保专款专用。加大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保障下划资金和配套资金的专款专用、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的设备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经费。
(四)加强信息报送。建立层级信息管理和报送机制,街道、乡镇要快速、准确向工作小组报送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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